【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北省司法厅关于湖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疫情防控补充公告
湖北省司法厅关于湖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疫情防控补充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就我省主观题考试疫情防控补充公告如下:
所有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绿码、绿色行程卡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场,中高风险区所在市的人员不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还需持考点所在地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和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按要求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未满的,不得参加考试。 请考生关注考点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考试信息,如有问题,可拨打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湖北省司法厅
2021年11月16日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