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苏财基金[2020]1号)
各市、县(市)财政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为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防控要求
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政府投资基金的政策导向,指导政府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人全面落实防控要求,严格遵守和执行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各项措施,妥善安排业务工作,利用现代化通讯、信息化手段,调整工作联系和沟通方式,做好人员返岗和科学防护,配合做好疫情排查,主动参与、支持疫情防控。 践行社会责任,主动支持疫情防控
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引导政府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牢记使命担当,主动践行社会责任,积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精神,鼓励和号召基金管理人广泛募集、捐赠防疫物资,以实际行动支援疫情防控工作。
基金管理人要创新投资管理和投后服务,对条件具备的项目加快出资,重点支持防疫相关企业加大生产和科研攻关力度,积极动员各类行业、产业、专业等资源,为企业解决复工复产、项目推进、原料采购、上下游协同等遇到的实际困难提供帮助,提升防疫紧缺物资的供应能力。 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疫情影响
积极应对疫情对政府投资基金和基金所投企业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完善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监督管理政策,支持政府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贯彻价值投资、长期投资、责任投资理念,与所投企业齐心协力、共克时艰。
(一)优化业绩考评指标体系。将疫情影响因素、基金管理人支持疫情防控贡献等情况,分别列为政府投资基金年度投资进度、政策效果等指标的评分因素,将考评结果与政府出资让利政策挂钩,推动改善营商环境,为基金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外部条件。
(二)助力企业度过暂时困难。所投企业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阶段性困难而未能完成或难以完成约定业绩目标的,政府投资基金不得采取提前退出、要求企业追加增信措施方式等加剧企业压力。支持政府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人“一事一议”履行决策程序后,通过延展相关期限、调整业绩条款等方式,合理分担风险。
(三)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政府投资基金或所投企业因疫情影响不能履行相关投资合同、属于不可抗力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四)继续推进投资业务。指导基金管理人积极挖掘新的投资机会,加大对中小企业、科创企业的投资力度,缓解疫情给企业带来的资金压力,实现基金投资与企业发展的双赢。
各级政府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所投企业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请及时向省财政厅报告。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