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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目录工作程序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目录工作程序的通知
(随政办发[2006]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家和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市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组织力量研究制定了《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目录》和《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要求,组织力量迅速开展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目录


  一、总体应急预案
  《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专项预案目录(22个)
  (一)自然灾害类(5个)
  1、《随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建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局、交通局、卫生局、商务局、气象局、粮食局、地震办
  2、《随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水利局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气象局、无线电管理处、随州军分区、武警支队
  3、《随州市地震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地震办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建委、卫生局、水利局、随州军分区、武警支队
  4、《随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建委、卫生局、水利局
  5、《随州市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林业局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气象局、随州军分区、武警支队
  (二)事故灾害类(6个)
  1、《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理预案》
  承办单位:市安监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经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商务局、农业局、建委、国资委、环保局、质监局、药监局、气象局、无线电管理处、供电公司、各保险公司、市委宣传部、军分区、武警支队
  2、《随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经委、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商务局、安监局、农业局、林业局、气象局、市委宣传部、随州车务段
  3、《随州市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随州车务段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卫生局、安监局、国资委、市委宣传部、军分区、武警支队
  4、《随州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电力公司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经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商务局、安监局、市委宣传部
  5、《随州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无线电管理处
  协办单位:市经委、安监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市委宣传部
  6、《随州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建委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经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商务局、环保局、安监局、中燃公司、市委宣传部、随州军分区、武警支队
  (三)公共卫生类(4个)
  1、《随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商务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质监局、药监局、气象局、外事侨务旅游局、红十字会、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随州办事处、随州车务段、市委宣传部、随州军分区、武警支队
  2、《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科技局、药监局、红十字会、随州军分区、武警支队
  3、《随州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农业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林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商务局、农业局、环保局、质监局、工商局、外事侨务旅游局、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随州办事处、随州车务段、市委宣传部、随州军分区、武警支队
  4、《随州市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办单位:市卫生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教育局、农业局、工商局、交通局、环保局、质监局、监察局、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随州办事处
  (四)社会安全类(7个)
  1、《随州市粮食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粮食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公安局、审计局、教育局、商务局、农业局、物价局、工商局、统计局、质监局、农发行、电力公司、随州车务段、市委宣传部
  2、《随州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银监分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人行随州支行、各商业银行、信用联社
  3、《随州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民宗局、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委、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商务局、文体局、卫生局、国资委、工商局、环保局、广电局、质监局、药监局、安监局、银监分局、外事侨务旅游局、信访局、法制办、总工会、随州车务段、人行随州支行、市委宣传部、随州军分区、武警支队
  4、《随州市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建委、交通局、卫生局、文体局、教育局、司法局、农业局、水利局、商务局、文体局、环保局、广电局、质监局、外事侨务旅游局、随州车务段、市委宣传部、随州军分区、武警支队
  5、《随州市民族宗教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民宗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委、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商务局、文体局、卫生局、国资委、工商局、环保局、广电局、质监局、药监局、安监局、银监分局、外事侨务旅游局、信访局、总工会、随州车务段、人行随州支行、市委宣传部、随州军分区、武警支队
  6、《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经委、广电局、文体局、外事侨务旅游局、随州日报社、随州电台、随州电视台
  7、《随州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协办单位:市卫生局、公安局、交通局、市委宣传部   三、部门应急预案(67个)
  (一)自然灾害类(8个)
  1、《随州市铁路系统防洪应急预案》(由随州车务段制定)
  2、《随州市铁路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由随州车务段制定)
  3、《随州市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由市建委制定)
  4、《随州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由市农业局制定)
  5、《随州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农业局制定)
  6、《随州市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农业局制定)
  7、《随州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由市气象局制定)
  8、《随州市红十字会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卫生局制定)
  (二)事故灾难类(16个)
  1、《随州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市建委制定)
  2、《随州市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由市水利局制定)
  3、《随州市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水利局制定)
  4、《随州市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市交通局制定)
  5、《随州市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市交通局制定)
  6、《随州市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由市公安局制定)
  7、《随州市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农业局制定)
  8、《随州市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由市质监局制定)
  9、《随州市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由市林业局制定)
  10、《随州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市安监局制定)
  11、《随州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市安监局制定)
  12、《随州市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市安监局制定)
  13、《随州市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市公安局制定)
  14、《随州市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市教育局制定)
  15、《随州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市安监局制定)
  16、《随州市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由市公安局制定)
  (三)公共卫生类(14个)
  1、《随州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由市卫生局制定)
  2、《随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预案》(由市交通局制定)
  3、《随州市铁路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由随州车务段制定)
  4、《随州市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应急预案》(由市工商局制定)
  5、《随州市防治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预案》(由市卫生局制定)
  6、《随州市旅游行业预防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工作预案》(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制定)
  7、《随州市车船交通工具预防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预案》(由市交通局制定)
  8、《随州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由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制定)
  9、《随州市学生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流行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教育局制定)
  10、《随州市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由市水利局制定)
  11、《随州市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由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随州办事处制定)
  12、《随州市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预案》(由市卫生局制定)
  13、《随州市突发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由市卫生局制定)
  14、《随州市霍乱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由市卫生局制定)
  (四)社会安全类(29个)
  1、《随州市外事侨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制定)
  2、《随州市发展改革综合应急预案》(由市发改委制定)
  3、《随州市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由市发改委制定)
  4、《随州市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由省物资储备局373处制定)
  5、《随州市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市教育局制定)
  6、《随州市移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由市民政局制定)
  7、《随州市公安局维护稳定情报信息工作应急预案》(由市公安局制定)
  8、《随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司法局制定)
  9、《随州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由市财政局制定)
  10、《随州市政府主权外债危机应急预案》(由市财政局制定)
  11、《随州市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
  12、《随州火车站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由随州车务段制定)
  13、《随州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商务局制定)
  14、《随州市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文体局制定)
  15、《随州市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人民银行随州支行制定)
  16、《随州市支付清算系统危机预案》(由人民银行随州支行制定)
  17、《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由市工商局制定)
  18、《随州市城市管理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建委制定)
  19、《随州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由市广电局制定)
  20、《随州市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市文体局制定)
  21、《随州市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各保险公司制定)
  22、《随州市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银监分局制定)
  23、《随州市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由市信访局制定)
  24、《随州市邮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市邮政局制定)
  25、《随州市防空袭应急预案》(由市人防办制定)
  26、《随州市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由市物价局制定)
  27、《随州市科技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市科技局制定)
  28、《随州市处置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公安局制定)
  29、《随州市涉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台办制定)
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编修工作程序

  为了规范预案编修工作程序,保证编修工作的科学化与民主化,特提出如下预案编修工作程序,供组织、指导、协调、督办预案编修工作时参考。   一、预案选项确立
  (一)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
  (二)本市规范性文件依据;
  (三)现实基础与历史经验教训;
  (四)政府及部门领导决策层意见;
  (五)专家及社会公众意见。   二、预案编修成文
  (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起草专班;
  (二)开展纵横向走访调研及专家座谈;
  (三)形成预案框架;
  (四)完成预案初稿;
  (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定稿。   三、预案评审
  (一)预案编制承担单位形成编制说明;
  (二)组织专家评审,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三)根据评审和征求的有关意见再修定;
  (四)预案编制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上报。
  部门预案 由承担单位起草小组提出申请,部门主持并组织评审,市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相关工作组审查评审专家组成名单并参加评审。
  专项预案 由承担单位提出申请,市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相关工作组主持评审并征求各区、市和市有关方面意见,市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综合组审查评审专家组成名单并参加评审。
  总体预案 由市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综合组提出申请,市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主持评审并征求各区、市和市有关方面意见,评审专家组成名单由市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预案决策与发布实施
  (一)部门预案
  1、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由承担单位再修改;
  2、市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相关工作组核准验收通过;
  3、由承担单位行文向市政府备案并发布实施。
  (二)专项预案
  1、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由承担单位再修改;
  2、市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相关工作组审核验收并提请市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3、根据市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意见再修改;
  4、市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验收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5、由市政府发布实施。
  (三)总体预案
  1、根据评审意见及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由市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综合组修改;
  2、由市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审核验收并提请市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3、根据市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意见再修改;
  4、市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验收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5、由市政府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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