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石河子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暂停石河子市部分公交线路营运的通告
- 制定机关: 石河子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公布日期:2020.01.29
- 施行日期:2020.01.2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石河子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暂停石河子市部分公交线路营运的通告
尊敬的广大市民:
为了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防止疫情通过公共交通工具传播扩散,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自2020年1月30日起至2020年2月8日,暂停石河子市部分公交线路营运,只保留1路、3路、4路、9路、14路、31路、34路7条公交线路。营运线路首班车发车时间为9:30,末班车发车时间为19:30。2月9日以后,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师市统一部署,逐步恢复停运线路营运。
由此给居民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石河子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29日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