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赋能企业,共渡时艰—全省民营中小企业线上公益培训大讲堂”培训学习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赋能企业,共渡时艰-全省民营中小企业线上公益培训大讲堂”培训学习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行业协会:
  为积极做好疫情期间民营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满足企业政策、技术、管理等服务需求,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依托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举办“赋能企业,共渡时艰--全省民营中小企业线上公益培训大讲堂”系列活动,请组织民营中小企业认真参加培训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邀请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税务局等省直有关部门精准解读应对疫情、复工复产,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知名服务机构实战专家就疫情应对、劳动用工、财税金融、企业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等内容进行专题讲解。   二、培训对象
  全省民营中小企业负责经营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生产安全等中层及以上人员。   三、培训课程
  结合前期课程安排及企业线上反馈情况,提供以下直播课程:
  3月3日《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劳动关系和就业等政策解读》《疫情防控财税政策实操解读》
  3月5日《面对疫情,企业如何应对营销危机》
  3月7日《疫情影响下的战略管理与经营计划》
  3月10日《在线“战疫”,数字化运营》
  3月12日《发达地区最后的电商蓝海》
  3月14日《疫情带来经济环境变化与竞争战略》   四、培训方式和时间安排
  培训采用直播、录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直播授课时间拟定于每周二、四、六下午15:00-16: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直播途径:(1)移动端:关注“山东省中小企业”“山东中小企业”微信公众号,并点击下方“视频直播”菜单访问直播间。

  (2)电脑端:通过登录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smesd.com.cn)“中小企业直播间”专栏进行观看。录播课程将陆续在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可自行观看。
  联系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处
  景方凯 电话:0531-86062234
  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韩淼旭 电话:0531-82037281
  李筱含 电话:0531-82037273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3月2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