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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地方金融组织审批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地方金融组织审批工作的通知
(2020年2月5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根据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暂停三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线下服务,全面实行“网上办、不见面”的通告》、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在暂停窗口线下服务期间全面做好“网上办、不见面”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市金融局结合地方金融组织审批工作实际,现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地方金融组织审批工作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政务服务事项申请人可登陆市金融局官方网站,根据申请事项查看“政务公开”栏目中“办事指南”的有关内容,了解相关要求,遇有预约事项可致电022-58980049咨询。   二、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对所有地方金融组织审批事项采取“网上办”“电子化”等不见面审批服务,切实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三、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对照其所申请事项的相关要求,最大限度做到容缺后补、信用承诺。   四、批复文件及许可证均采取EMS邮寄方式送达。   五、申请人确需当面沟通、咨询的,请务必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有关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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