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河南省公安厅致广大流动人口和用工单位、出租房主的公开信
河南省公安厅致广大流动人口和用工单位、出租房主的公开信
广大流动人口、用工单位、出租房主:
我省是人口大省、劳动力大省,当前,随着全省各类企业、单位复工复产,大批劳动者将相继返岗就业,人口流动迎来高峰,同时,也给疫情防控带来新的挑战。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全民健康,省公安厅温馨提示:
请您主动申报暂住登记,配合防疫检查,做好自我防护。外来务工人员到达工作(居住)地后,请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申报暂住登记;请自觉遵守当地的防疫规定,主动接受防疫检查,做好自我防护,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报告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工作人员指导下,采取自我隔离等防护措施或到医疗机构就诊。 履行法律义务,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房屋出租人和用工单位要切实履行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责任,主动将承租人和单位用工信息报送属地公安机关,纳入暂住登记管理。房屋出租人和用工单位要及时了解承租人、务工人员近期旅居史,督促相关人员落实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体温监测,情况异常的及时报告并配合安排到医疗机构就诊。 提倡网上申报和自助申报。河南公安已建立了网上办事系统,方便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办理相关业务。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公众登录河南省“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或各地公安机关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平台、自助机具等申报登记。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最吃劲的紧要关头,打好这场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相信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配合下,我们一定能够共克时艰、战胜疫情!打赢这场疫情人民战争!
河南省公安厅
2020年2月15日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