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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昆明市司法局关于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恢复正常接待工作的通告

昆明市司法局关于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恢复正常接待工作的通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依法防控疫情、有序复工复产、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接待室恢复正常接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接待室正式恢复现场接待工作,行政复议案件的来访接待、查阅案卷、复议听证等工作恢复正常。   二、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人员将根据案件的审理需要,就案件的相关事项联系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请予以配合。   三、疫情防控期间,请各位来访者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登记个人信息,并扫码进入办公场所。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一楼133-1号,联系电话:0871-63189625。   四、针对涉及复工复产企业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用、行政强制措施,以及涉及企业职工的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费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引发行政争议的案件,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将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受理企业和职工的行政复议申请,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依法稳妥化解相关争议,严格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好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来访者、当事人及代理人谅解。
昆明市司法局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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