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徐州市体育局关于加强各类体育健身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体育局关于加强各类体育健身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徐体经〔2022〕2号)
各县(市)区文体广旅局、文体旅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文教体旅与民宗局,各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健身经营单位:
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相关要求,为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健身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加强全市体育健身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全市面向公众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经营性健身场所。 具体要求
(一)严格落实“两码联查”。对前来健身的市民进行“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要求正确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严禁人员聚集。各单位必须设立安全有效的临时隔离区,中高风险地区归来人员或检测体温、查验结果异常的人员禁止入馆并引导至临时隔离区,还应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进一步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二)实施客流控制。各体育健身场所日接待量及瞬时客流量要严格执行“限流、错峰”要求,提倡实行电话或线上预约服务,原则上每批次时间不超过1.5小时,活动时人员要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每批次人员全部退场并对场地器材消毒后,下一批次人员方可进入。
(三)强化疫情防控举措。加强对单位员工(包括购买第三方服务、劳务派遣人员)的健康监测,加强员工出行管理,认真组织员工开展岗前培训,重点培训疫情防控常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配备足够的测温计、口罩、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控用品,员工每日不少于2次测温,开放前要对健身场地、健身器械、办公及健身辅助场所全面消毒通风。 防控责任
(一)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要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加强对属地公共体育场馆和经营性健身场所的管控排查,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牢牢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确保应管尽管,全覆盖、无遗漏。
(二)各公共体育场馆、经营性健身场所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提高各项防控措施落实的速度和效率,坚决配合属地监管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导,争取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坚决堵住防控漏洞,全力以赴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徐州市体育局
2022年3月11日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