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延期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公布日期:2020.03.05
- 施行日期:2020.03.0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延期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因受新冠病肺炎疫情的影响,为进一步做好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缴工作,支持各有关单位复工复产,经研究决定,应在2020年第一季度缴纳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可顺延至第二季度缴纳。
特此通知。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3月5日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