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我市各卡口查验工作的通告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我市各卡口查验工作的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迅速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精神,以及进一步强化落实省疫情防控Ⅰ级响应要求,紧紧围绕“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工作要求,严防死守,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确保做到疫情“零输入、零扩散、零漏报”。为做好我市各卡口查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对2020年1月15日后有湖北旅居史、经停史或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和车辆一律劝返,如确需进入文昌的人员将安排至指定地点集中医学观察14天。 在文昌务工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文昌籍人员,需要进入我市的,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居家观察14天,不与其他人密切接触,不参加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特别是戴好口罩,自测体温,配合政府工作人员随访,并签署承诺书。 对走亲访友、旅游等非生产经营性、非出差性的车辆和人员进出文昌的,一律劝返,减少人员流动。确需到我市出差的人员,要主动配合政府工作人员签署承诺书。 承诺书签署一式两份,一份交现场检查人员,一份由承诺人自行留存(建议自行打印提前填写,现场提交)。
附件:承诺书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2020年2月5日
附件
承 诺 书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 系电话:
在文昌市详细住址:
身 份:(师生/企业员工/工地务工人员/机关单位职工/其他)
现从 省 市(县)到文昌市 镇 村(社区)
本人承诺,在2020年 月 日至 月 日期间,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居家观察14天,(或在2020年 月 日至 月
日在文昌出差期间)不与其他人密切接触,不参加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特别是戴好口罩,自测体温,配合政府工作人员随访。期间如果体温达到37.3℃以上或身体出现不适症状,必须主动就近到发热门诊诊治,并自动报告相关情况。
本人已知晓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等相关知识和政策,并承诺今天内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登记报备,如果本人隐瞒不报相关情况,由此造成后果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本人或亲属签字):
2020年 月 日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