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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滨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有效服务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滨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有效服务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驻滨高校科研处,市属科研院所,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科技处,各科室、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疫救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市科技局结合省科技厅部署,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有效服务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滨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16日

  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效服务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现就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全市科技工作,提出以下措施:
  一、强化科技支撑保障

  1、发挥科技创新平台支撑作用。鼓励各级各类科技研发平台围绕疫情防控一线需求,发挥科技资源集成优势,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参与开展相关研发活动。对市级研发平台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研究且取得应用成果的,优先推荐列入绩效评价“优秀”等次。   2、加强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面向全社会公开我市各级各类科技研发平台信息,推进省、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共享相关测试仪器、实验装置。宣传推广“创新券”政策,引导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积极依托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网开展研发活动,降低研发投入成本。通过滨州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平台开展的与疫情防控技术攻关相关的检测、检验、分析,仪器设备的供应方和使用方按政策规定可享受费用补贴。依托“滨州市科技文献服务云平台”,继续向全市企业、研发机构和创新人员免费提供文献共享服务。   3、支持开展疫情攻关项目。围绕重大传染病诊断治疗、药物与检测装备、高端医疗设备等征集一批重大研发项目,纳入市级重点研发项目库,优先推荐市级资金股权投资,优先推荐2020年国家和省重大科技工程项目。
  二、优化科技创新服务流程   4、调整市级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对受疫情影响的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经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项目约定实施期可延长6个月,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时视为按期完成。对受影响较严重的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延期申请。   5、加快惠企政策落实。加强疫情对各类科技企业影响的统计和监测,会同市财政局、税务局,积极协调落实各项税费减免优惠。根据省科技厅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和拨付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等财政扶持资金。对市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等财政扶持资金,探索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撬动金融信贷等形式,有效缓解当前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6、优化科技奖励工作流程。对已经开展的2019年度市科技奖励评审工作,委托异地第三方服务机构全面采用“不见面”电子版评审方式。进一步精简提名材料,对申报材料中需要相关单位盖章、完成人签字等事项,精简为由第一完成人个人签字,并对材料真实性进行承诺负责。相关材料全部通过PDF电子版提报,疫情防控期间暂不需提报纸质材料,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7、推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科技成果登记便利化。借助于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推行技术合同网上申请、登记、审核、认定和证明打印等一体化服务,实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不见面”“零跑腿”。推行科技成果登记相关材料全部通过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或PDF电子版提报审核,疫情防控期间暂不需提报纸质材料。   8、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工作便利化。通过工作群、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对新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政策精准推送,让有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需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尽可能享受到优惠政策的支持。采取PDF扫描件的形式,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拟申贷企业的审核推荐工作,鼓励合作银行在疫情防控期间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对相关企业的申贷审批。   9、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便利化。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网络平台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解读、申报培训、咨询服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高企培育申报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适当延长和增加滨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备案入库申报时间和批次,实行网上受理、邮件受理和“不见面”审核,最大限度地为企业申报提供便利。
  三、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10、积极支持科技企业开展科研活动。针对疫情期间通过产学研合作引进的从事防护用品及应急物资生产的企业,以及进行应急技术攻关的中小型科研企业,在2020年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中给予优先扶持。   11、帮助企业降低创新创业成本。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的财政支持,鼓励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办公承租、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的租金。将疫情期间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为承租中小企业和创客减免租金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评价内容,对绩效评价优秀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12、畅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网上办理。实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会同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采取集中评价和随时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在线进行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分批次公示公告、集中抽查等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及时评价入库。
  四、激励科技人才投身疫情防控   13、做好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允许外国专家在国外通过网络指导用人单位开展现执行的项目。协助外国人用人单位做好防护工作,帮助外国专家和用人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外国专家助力滨州打赢防疫阻击战的感人事迹。   14、做好高层次专家服务工作。对引进或拟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外专“双百计划”等省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选,院士工作站入驻院士及正在合作的各领域各行业专家人才,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引导专家在做好自我防护同时,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智力支撑。   15、有针对性开展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针对疫情应对中暴露出的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在线教育、数字生活及智能配送等需求,对生物医学工程、精准医学与公共健康、管理科学、信息通信、安全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倾斜,征集第29批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吸引此类专业的博士生来滨州基地进行社会实践,发挥其专业优势,为滨州社会发展作出实质贡献。   16、推行科技特派员网上服务行动。组织科技特派员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为服务对象提供科技服务,开展科技培训和技术指导,及时解决疫情期间需求难题,助推农业稳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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