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的通知
(苏卫办应急〔2012〕7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2011年12月9日正式发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5号)精神,为推动全省卫生系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实施办法》,确保我省卫生应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充分认识《实施办法》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
《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我省加强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于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卫生部门作为政府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门,与《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密切相关,因此全省卫生系统要充分认识《实施办法》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其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深入学习《实施办法》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贯彻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实施办法》作为当前卫生应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学习有安排,宣传有计划、贯彻有成效,推动全省卫生应急法制化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对照《实施办法》全面推进我省卫生应急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以学习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卫生应急工作基础,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全省卫生应急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卫生应急办公机构建设,完善卫生应急工作制度,深化部门协调和联动机制,提升卫生应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水平。二是全面加强预防与应急准备。进一步细化完善卫生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加强卫生应急三项核心能力建设和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做好以突发急性传染病为重点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工作,做好突发事件风险沟通、预警发布、风险控制等主动防范工作。三是科学规范卫生应急处置行为。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完善响应标准,细化处置流程,规范卫生应急响应行为,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舆论引导,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成效。四是努力提高卫生应急保障能力。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保障卫生应急处置和日常工作经费,有效整合各类卫生应急资源,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队伍装备等保障能力建设。 认真开展《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与《突发事件应对法》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学习宣传计划,落实各项学习宣传措施。要结合近年来卫生应急工作的宣传经验,充分利用门户网站、12320、健康视频、新闻媒体、主体宣传活动、宣传手册发放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在今年的卫生应急培训特别是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中增加《实施办法》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研讨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全体卫生应急人员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岗位意识,明确其在突发事件应对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责任。要充分利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成效,加大卫生应急先进事迹宣传报道,树立典型、营造氛围、凝聚精气神,展示卫生应急新风貌,树立卫生应急新形象,逐步形成卫生应急特有的“忠诚使命、团结奉献、依法科学、有序高效”的核心价值观,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取得成效。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