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交运管〔2021〕14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吉高集团:
为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适应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新形势、新需要,结合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最新分工,省厅决定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请各地、各单位参照组织架构调整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组 长:王振才 党组书记、厅 长
副组长:丁海发 一级巡视员
张业岩 党组成员、副厅长
杜志岩 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朱韶星 党组成员、副厅长
孟 昕 党组成员、副厅长
李小刚 党组成员、副厅长
沈瑞峰 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党委书记
张鹏军 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
董建中 二级巡视员
成 员:张明杰 办公室主任
王忠鹏 研究室负责人
李东起 综合规划处处长
王龙飞 人事处处长
李 欣 建设管理处处长
王再力 公路管理处处长
李立冬 综合运输服务处处长
陈德华 安全监督处处长
金 虹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孙 莉 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方向阳 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张 辛 高等级公路建设局总经济师
赵福臣 公路管理局局长
李晓东 运输管理局局长
田国成 地方海事局局长
张霄达 物资供应站站长
黄俊生 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李 丹 交通宣传中心主任
王晓兵 交通信息通信中心主任
邵新怀 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宣传组(舆情监测组)、应急保障组、路网保畅组、运输保障组(物防组)、督导检查组、政治保证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办公室设在综合运输服务处,主任由李立冬处长兼任。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组)
组长单位:运输处
成员单位:办公室、研究室、综规处、建设处、公路处、安监处、高管局、公路局、运输局、海事局、物资站、机关服务中心、宣传中心、信息中心、吉高集团
主要职责:负责与交通运输部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沟通联络;统筹协调全省交通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工作方案、预案等;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厅领导小组报告;收集、汇总和报送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宣传组(舆情监测组)
组长单位:研究室
成员单位: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高管局、高建局、公路局、运输局、海事局、机关服务中心、宣传中心、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密切关注疫情期间行业稳定动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群体,全面、深度加强情报信息核查、收集和研判预警,动态监测网上舆情,及时发现、积极化解、稳妥处置因疫情引发的不安定不稳定风险因素;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变化信息和疫情工作进展,积极正确引导舆论;加强舆情监测,跟踪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加强网上新闻发布的管理和引导;协助相关部门宣传疫情防病知识。
(三)应急保障组
组长单位:安监处
成员单位:建设处、公路处、运输处、公路局、运输局、海事局、物资供应站、机关服务中心、吉高集团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工作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人员等各类物资和人员运输保障工作;,遇有突发事件时,及时征用交通工具、调集驾驶员,参与应急运输;协调应急运输保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跟踪了解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需求动态。
(四)路网保畅组
组长单位:公路处
成员单位:高管局、公路局、吉高集团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各地落实交通运输部“一断三不断”的要求,及时整改人为阻断公路现象。加强公路路网运行监测,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对拥堵缓行的路段和收费站及时疏导。配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做好交通管制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场所、设施。
(五)运输保障组(物防组)
组长单位:运输局
成员单位:运输处、安监处、海事局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督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各类新版《防控指南》要求,对道路运输行业,及相关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落实疫情防控举措;督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准备充足的运力;指导各地视疫情实际,暂停或恢复相关班车客运和旅游包车客运;负责落实冷链运输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冷链物流企业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报关单据及检验检疫证明,如实登记装运货物信息、车船信息、司乘人员(船员)信息、装卸货信息及收货人信息等;与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物防组做好对接、沟通、联络工作。
(六)督导检查组
组长单位:办公室
成员单位:公路处、安监处、建设处、运输处、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高管局、高建局、公路局、运输局、海事局、吉高集团
主要职责:督导检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指导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宜;指导各地依法打击交通运输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七)政治保证组
组长单位:人事处
成员单位: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
主要职责:动员交通运输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党员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履职尽责;根据党员干部工作表现及时进行表扬表彰、提拔使用、调整问责。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月19日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