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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提升年活动的通知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提升年活动的通知
(锡卫监督〔2017〕2号)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局(委),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近年来,全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的卫生监督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无锡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行动年”(以下简称行动年)和“无锡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深化年”(以下简称深化年)系列活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为巩固行动年、深化年系列活动成果,推进全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市卫生计生委决定将2017年确定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提升年(以下简称提升年)。现将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扎实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
  2016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取得良好效果,促进了监督执法效能、传染病防治管理水平等有效提升。2017年,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全面推广实施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继续按照“分类监督、动态监管”原则,加快实现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管可控、成效可量、模式常态、效率优化”的工作目标。
  (二)稳步开展重点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分类管理为手段,对照“行动年”、“深化年”系列活动中检查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结合《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要求及全市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重点开展预防接种管理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
  (三)切实加强重点环节监督抽检
  结合2017年全市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继续加强对血液透析室、内镜室、口腔诊室、消毒供应室(中心)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抽检。
  (四)着实提升传染病防治监督信息化程度
  为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防治监督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技术在日常监管中的运用,继续扩大医疗废物远程监控试点范围,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医疗废物、消毒隔离等监管上的应用,提升监督效能。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升年”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全市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依法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按照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要求完善自身管理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提升监管效能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市区联动,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市卫生监督所要按照“双随机”和全过程执法记录等原则,采取飞行检查、暗访等方法加强对全市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积极主动做好相关技术服务工作,为卫生监督抽检检测提供强有力的人员和技术保障,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三)强化督查考评,确保工作实效
  市卫生计生委将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开展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检查,适时对各地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四)加强宣传报道,展示监督形象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提升年”活动进展和工作成效,树立卫生监督的良好社会形象,提高广大市民传染病防治意识,营造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良好社会氛围。
  (五)做好信息报送,及时总结成效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总结经验,搜集典型案例,积极报送工作信息。2017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提升年工作总结请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于12月20日前报市卫生监督所。联系人:朱洪印,联系电话(传真):85052035,电子信箱:wxwsjdsc@163.com。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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