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精准有序恢复运输服务扎实推动复工复产的通知》的通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精准有序恢复运输服务扎实推动复工复产的通知》的通知
(陕交函〔2020〕300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中心: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精准有序恢复运输服务扎实推动复工复产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9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按照陕西省《关于做好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肺炎办发〔2020〕78号)要求,做好拟来陕人员道路客运疫情防控工作。
做好人员信息登记
各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道路客运场站和道路客运企业做好省际客运班线旅客个人信息登记,所有旅客必须扫描“健康陕西APP”二维码进行实名填报,没有填报条件的现场登记个人健康信息,拒绝填报的严禁其入陕,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严格实行“凭码出站”各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道路客运场站工作人员现场查验省际客运班线旅客个人健康码,持红码者第一时间上报属地指挥部进行严格管控。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3月20日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