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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大力支持有关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非接触式”办理模式。各地要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实现所有行政服务事项网上申请、邮寄送达,最大程度降低办事群众交叉感染风险。   二、培训资格(合格)证实行承诺制。疫情防控期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到期未复审或未考核换证的,由企业作出承诺受理,待疫情结束后及时提交。   三、实行网上审查。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网上审查。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山企业达到当地复工复产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前期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未发现有重大隐患需整改的,网上资料审查合格后及时办理颁证手续,疫情结束后进行抽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设施设计审查,组织专家网上审查。   四、强化咨询服务。对申请、审查中的问题,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加强沟通,指导企业完善相关资料。加强到期提醒,及时回应企业、群众和12345平台反映的问题,尽力解决难题。
  各地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省厅反映。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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