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关于印发《关于优化外汇金融服务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 发文字号:吉汇发〔2022〕17号
- 公布日期:2022.04.16
- 施行日期:2022.04.1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 疫情防控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关于印发《关于优化外汇金融服务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吉汇发〔2022〕17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各市(州)中心支局,驻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迅速贯彻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力做好外汇领域金融支持我省涉外企业复工复产和稳企纾困工作,积极应对疫情对吉林涉外经济的负面影响,推动吉林涉外经济加快恢复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制定了《关于优化外汇金融服务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市(州)中心支局及时转发辖内支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转发所属分支机构。
附件:关于优化外汇金融服务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2022年4月16日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