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7号——关于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关事项的通告
- 制定机关: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 发文字号: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7号
- 公布日期:2020.02.02
- 施行日期:2020.02.0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第7号)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通告如下:
临时关闭46个高速收费站(进、出口禁止通行),保留9个高速收费站(进、出口正常通行)正常开放。
执行时间:自2020年2月2日10时起施行。 保留收费站出入口:
G15 沈海高速甬台温:乐清北、温州东、温州南、瑞安、平阳、苍南
G1523 甬莞高速:龙港
S26 诸永高速:永嘉
S34 文瑞高速:文成
请广大驾乘人员尽量少出行、不出行,确实需要出行的,请提早做好出行规划,合理安排出行路线,服从现场指挥,有序通行。具体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日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