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公告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公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聚集流动,阻断疫情传播,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央、省、市及上级法院通知精神,现将菏泽中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即日起,本院立案大厅和信访大厅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诉访,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暂停接待期间,当事人、代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立案、缴费、查询案件、查阅卷宗、申诉信访等事务,建议选择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山东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方式进行。申请上诉的案件,按照上述程序向原审法院提出。不便网上立案的,可选择邮寄方式立案。 本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已于1月30日进入正常工作模式,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查询咨询、联系法官、申请延期及申诉信访等事宜可拨打0530-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办理。 因特殊情况,确需提交书面材料的,请提前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联系确定提交时间和提交方式,或者拨打12368热线联系确定。确需来诉讼服务中心开庭、听证的诉讼参与人,请提前与承办法官联系确定时间,且须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法院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安检、人员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体温异常的,务请先行就诊。 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将继续全力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因接待接访方式调整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附:
菏泽中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0-12368
一审立案:0530-5321082
再审信访:0530-5321080
材料邮寄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路1399号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http://lsfwpt.sdcourt.gov.cn:7865/dzssfwl/lawyer/login.jspx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