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号——关于暂时停办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等的通告

宁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第1号)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2020年1月24日福建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时停办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   二、暂时关闭相对密闭的公共场所。   三、在火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实行体温监测。   四、在商场、超市、书店等各类大型公共场所开展体温监测。   五、农(集)贸市场实行日洗日消和垃圾日产日清。   六、全市各旅行社、酒店暂不再接待湖北旅游团队和散客。全市各旅游景区暂不对外开放。   七、全市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   八、各级各部门根据本通告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办法。
  本通告自2020年1月25日起施行,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恳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
  特此通告。
宁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5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