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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产业园区外工业企业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产业园区外工业企业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工信发〔2020〕38号)


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产业园区外工业企业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6日

产业园区外工业企业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坚决贯彻市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银川市返程返工返校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有力有序加快推进全市产业园区外工业企业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分级分类管理。坚决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关于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统筹安排,实施分级分类管控办法,采取“行业部门总把控、辖区管企业、企业管职工”的办法,落实差异化防控策略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
  (二)合理有序返工。严格落实市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指导企业有序安排复工复产的通知》,按照科学安排、分类指导、依法依规、有力有序的基本要求,指导企业有序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做到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步进行。
  (三)严格人员管理。采取传统与信息化相结合的方式,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的运用,推广使用健康信息码,以县(市)区为基本区域,以企业为基本单元,强化“点对点”管理,紧盯到人,确保不落一家企业,不漏一名人员。
  (四)加强服务保障。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做好企业职工健康管理和厂区防控等工作,指导企业员工加强个人防护,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强化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保障企业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二、人员分类及防控方式
  根据人员近期旅行时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参照银川市《对外省(区、市)来(返)银人员实施》中《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管控表》,落实返工人员分类分级防控措施。
  一类地区返银人员严防严控,一律统一到指定的留观点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做到应隔尽隔、不漏一人。严格落实《银川市集中观察点管理工作制度》,无缝衔接做好排查、转送、管控、服务工作。
  二类地区来(返)银人员重点防控,实行一级居家隔离,对不具备一级居家隔离条件的,统筹到指定的刘观点进行集中隔离观察。一级居家隔离,在严格执行《银川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居家隔离人员管理规定》、落实“414”隔离管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的基础上,落实技防措施,在社区(村)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监控平台,组织专班负责,通过互联网、视频AI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做到24小时全时段管控。对有不适症状人员,一律严格按照预检分诊相关技术要求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
  三类地区来(返)银人员,实行二级居家隔离措施,严格执行《银川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居家隔离人员管理规定》,由社区(村)严格落实“414”隔离管控和服务保障措施。
  四类地区来(返)银人员,入银报告测温后归家或返岗复工,由所在单位、社区、企业监督做好信息登记备案、个人防护,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精准跟踪预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五类地区来(返)银人员,参照区内人员管控标准,直接返岗复工。   三、工作任务分工
  (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负责对全市各产业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工业企业返工人员摸排、信息推送、人员转接、隔离管控等工作。
  2.负责落实返工人员相关工作进度,研判返工人员形势,坚持有序化原则,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指导企业合理安排返工人员错峰返岗,汇总整理上报企业返工人员信息,并按要求上报。
  3.市工信局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包抓小组负责指导和检查各包抓县(市)区企业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加强与包抓地区的工业主管部门、企业的沟通联系,不定期现场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各企业返工人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二)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工业企业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职责,结合各县(市)区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做好辖区内工业企业返工人员摸排、整理汇总、信息报送、卡口转接、隔离管控、教育引导、服务保障等工作。
  2.按照“三返”人员信息摸排工作要求,加强辖区工业企业返银人员管控,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登记辖区工业企业返工人员信息和未返工人员底数,在辖区工业企业推广使用健康信息码,实现疫情精准防控,指派专人每日报送至辖区政府、市工信局。
  3.对辖区企业返共人员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企业按照分级分类要求严格实施返工人员隔离措施。对企业未返工人员要及时跟进,确保返银后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隔离期满符合解除隔离要求的人员,协助企业按照相关程序办理隔离解除手续。协调辖区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对有条件的企业设置隔离场所的企业,确保各企业按人员分类和管控方式要求做好返银人员隔离健康观察工作。
  (三)产业园区外各工业企业。
  1.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成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建立内部疫情防控体系,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2.按照《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技术指南》等相关要求,严把“入口关、监测关、卫生关”等关键环节,落实好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员工管理和健康监测,办公室、会议室、食堂、宿舍等工作和公共区域消毒和管理,员工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和报告等工作措施。
  3.全面准确掌握员工家庭住所、返工时间及方式、同行人员、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引导企业员工合理确定返程时间及方式,做好信息汇总,实行动态更新和“日报告”工作制度,及时向辖区工业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在企业员工中推广使用健康信息码,保障企业员工安全便利返工。
  4.有条件的企业,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隔按照银川市有关健康观察工作规定自行设置隔离场所,指导监督返银员工遵守集中或居家隔离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实施隔离,隔离不合规的员工不能复工。对员工做好适当的心理干预和情绪疏导,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稳定就业。优先雇佣当地务工人员或疫情风险较低地区人员,解决用工问题,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市工信局各包抓工作组、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工业企业要高度重视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强化担当、细化责任,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紧心态,从严从实做好工业企业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压紧、落实。
  (二)协作配合。市工信局各包抓工作组、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工业企业间要密切沟通,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准确报送返工人员信息,确保防控机制高效运转,织牢织密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网,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留死角。
  (三)强化监督。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大对辖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实地指导和检查力度,确保各县(市)区、各企业返工人员疫情防控责任压紧压实,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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