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波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宁波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甬银保监办发〔2020〕24号)
市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省农信联社宁波办事处,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诚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各市级保险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慈溪市龙山镇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慈溪市龙山农村保险互助社:
现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 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提出以下具体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疫情就是使命,防控就是责任。各机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到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狠抓银保监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落实,充分体现过硬的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各机构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扎实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保障、绿色通道开通、强化金融支持、受困企业支持等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要求得到全面、及时贯彻落实。 强化金融服务,做好保障工作
(一)优化金融服务,强化保障功能
各机构要加强对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和人群的调查,量身定造贷款优惠和便民政策,提升金融供给和服务能力。对受疫情影响的人群,要强化金融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要坚持减费让利,鼓励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二)坚持特事特办,畅通服务渠道
各机构要尽快建立绿色通道机制,对疫情防控一线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人员的金融服务,要提供特情急情的绿色通道。建立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的确认机制和还款安排调整的特别审批流程,确保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确诊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出险理赔客户要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处理,简化理赔手续,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做好提前垫付,预先赔付等工作。
(三)完善内部管理,做好疫情防控
各机构要加强营业网点、办公场所的卫生防疫管理,采取定期清洁消毒、做好通风等措施。要加大员工疫情排查力度,做好员工防疫安排。开门红营销活动期间,适当降低考核要求,减少访客等外出营销、上门服务,更多地运用线上技术服务手段,减少集体会商。停止早会、夕会等大规模人员聚集的培训或者会议,尽量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坚决防止出现聚集性病例。 加强值守应急,强化舆论引导
各机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外出报备等制度,确保指令传达和信息传递畅通,确保节日期间全系统正常有序运转。要进一步排查、完善应急机制,遇有突发事件、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对疫情防控期间的金融服务,要强化特情急情应对机制运用和服务话术管理,防止特殊群体金融服务提供不及时导致舆情发生。要教育引导干部员工通过官方权威渠道了解疫情演变情况以及防控要求,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要严格落实网络舆情监测值班制度,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和报告,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和谣言,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问题,确保舆论可控、社会稳定。疫情防控期间,要建立动态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我局。
请各机构于1月30日16点前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通过电子公文传输渠道报告我局。
联系人:林峰
联系电话:87978021
宁波银保监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