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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告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开工复工经营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辽营商小组办发〔2020〕1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实行“不见面”和“预约办”审批
  一是实行“线上申报,线下邮递”的方式。申请单位(人)可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 https://www.lnzwfw.gov.cn)或者“辽事通”APP进行网上申报,通过网上预审后,采用快递的方式邮寄纸版申报材料。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厅窗口。
  邮编:110033,联系电话:024-83988671
  二是确需线下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单位(人)需提前预约办理时间,以便统筹分配办事间隔,减少办事人员现场滞留时间。到现场的办事人员需佩戴口罩,做好出入登记,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预约电话:024-83988671  13889205511   二、开通审批“绿色通道”
  对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审批事项,开通“绿色通道”不受工作时间和现行程序限制,一事一议,即来即办。   三、其他措施
  对于重大项目,实行特事特办,能简化的环节和手续尽量简化,能优化的审批流程尽量优化。
  防疫特殊时期,感谢您对水利政务服务审批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让我们携手共同打赢这场防疫阻击战。
  联系电话:024-83988671  13889205511
辽宁省水利厅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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