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高等院校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高等院校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琼教〔2020〕19号)
各高等院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为切实统筹推进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有序、稳妥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高等院校开学准备工作,经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现就我省2020年春季学期高等院校开学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预定学生返校时间
(一)2020年5月9日后,具备校园疫情防控条件的高等院校可安排毕业年级学生返校;毕业年级学生返校一周后,安排其他年级学生分批错峰返校。各高校学生返校具体时间和错峰方案由各高校自行发布。错峰时间由省教育厅结合实际统筹协调安排。
(二)目前在境外的师生(含外籍师生)按国家有关政策,暂不返校;已在境内的外籍师生与省内师生同步返校。
(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由于其师生绝大多数都在境内,在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措施有保障的条件下可返校开学。 基本原则
(一)安全第一。坚持把全省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学校准备工作验收不通过不开学、物资准备不足不开学、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开学,全力以赴实现“两个确保”的目标,即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确保校园“一方净土”。
(二)明确责任。各高校要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切实履行好开学工作的各项具体职责。成立开学工作专班,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开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具体开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建立学校、学院两级工作体系,延伸工作手臂,织密管理网格。各高校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协调地方政府做好联防联控。
(三)精准有序。各高校要按照预定学生错峰返校时间倒排工作任务和时间表,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出台的有关文件要求和会议部署,分级分类做好各项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准备工作,确保学生安全返校,学校平稳有序开学。 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各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统筹意识,把开学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二)制定“两案十制”,细化工作方案。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详实、操作性强的“两案十制”〔即《开学工作方案(含错峰安排)》《安全应急预案》和人员动态摸排管理及信息报告制度、晨午晚测温登记管理制度、校园环境卫生及消杀检查管理制度、校园封闭管理及隔离制度、分散就餐制度、住宿管理制度、防疫技能和健康管理培训制度、防疫物资保障管理制度、教育教学组织实施和管理制度、联防联控和应急处置制度〕,按程序报批报备。
(三)全面摸排师生员工健康状况,落细落实各项校园防控措施。各高校要抓紧全面排查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健康状况和旅居情况,逐人进行风险评估并动态监测。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指导下,抓细抓实校园封闭管理、校园环境整治消杀、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学生住宿管理、食堂分散用餐、隔离室设置、防疫物资保障和管理、开学演练等各项措施。同时要切实做好校园、宿舍、食品、饮水、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防范其他安全事故发生。协调地方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专业指导和人员支持。
(四)加强宣传检查,确保安全有序开学。各高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通报开学准备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心理疑虑,科学引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大针对性督查督办力度,通过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落细。省教育厅将对高校开学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学生安全返校和学校平稳有序开学。
海南省教育厅
2020年4月21日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