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遵义市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严格管控医疗机构接诊行为的通告
遵义市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严格管控医疗机构接诊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热病人的管理,有效切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路径,遏制病毒扩散,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严格管控医疗机构接诊行为及药品零售企业退热类药物销售的通告》,即日起,严格管控医疗机构接诊行为,具体内容如下:
1.除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市直各医院、各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外,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律暂停发热病人的接诊行为。
2.全市独立门诊部、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停诊。社区卫生服务站需按照属地卫生健康局要求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3.全市口腔专科医院、其他医院口腔科门诊一律停诊(急诊除外)。暂停全市健康体检中心,其他医院健康体检科体检项目。
上述停诊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市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9日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