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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果洛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果洛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近期,武汉等地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蔓延,我省及我州周边地区相继出现确诊病例。根据省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州干部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在我州发生和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全州每一名公民应当承担起疫情防控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广大干部群众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减少不必要的探亲访友、餐饮聚会、公众集聚性活动。如必须外出,出门佩戴口罩,不随地吐痰。   二、近期从省内外来州人员主动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体温检测;未出现发热病症的,应尽量减少外出,按要求进行不少于14天的医学观察(居家自我观察,每天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做好记录)。如近期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三、节后返州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隔离观察和排查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广大群众应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活秩序,共同维护果洛社会和谐稳定。   四、各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等对前来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要力劝患者及时到就近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五、农(集)贸市场和各类经营场所要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做到每日清洗消毒。严禁活禽销售,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转运贩卖野生动物。对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实行“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风”。各类商业、银行等公共服务机构保持良好的通风消毒。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
果洛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

果洛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
定点医院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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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果洛州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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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洛州藏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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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玛沁县人民医院
  0975-838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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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75-8304108
  达日县人民医院
  0975-8319001
  久治县人民医院
  0975-8322267
  班玛县人民医院
  0975-8331108
  玛多县人民医院
  0975-7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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