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高峰期立案信访的告示
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高峰期立案信访的告示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减少疾病交叉感染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通知精神,从即日起,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除所涉案件即将超过诉讼时效期限、急需办理诉讼保全或先予履行等特殊情况外,前往我院进行诉讼、申诉、涉诉信访的当事人错开疫情高峰期,疫情高峰期间(2月3日至2月9日),建议采用网上立案或使用微信小程序“西藏移动微法院”立案、网上缴费等网络方式,做到诉讼事项家里办、网上办、掌上办。同时,也可拨打12368(0893-7665787)服务热线。上述急需办理的业务,需提前与我院相关工作人员沟通联系后前往现场办理。在现场办理业务时,要全程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做好个人消毒、体温测量等防护工作。
请各县(区)法院参照本告示执行。
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3日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