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大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全国老龄办关于做好老年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大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 发文字号:大老委办发〔2021〕4号
- 公布日期:2021.03.02
- 施行日期:2021.03.0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老少妇幼残保护 疫情防控
大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全国老龄办关于做好老年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大老委办发〔2021〕4号 2021年3月2日)
大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全国老龄办关于做好老年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