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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共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委员会关于做好社会组织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委员会关于做好社会组织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联合党委、社会组织党支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迅速部署落实,明确了我市做好疫情防控的一系列安排。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向首都全体社会组织发出了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社会组织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力量,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及市委社会工委工作精神,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各联合党委、基层党组织和社会组织广大党员要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坚决遏制疫情在社会组织领域扩散。要始终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群策群力、努力奋斗,就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落实防护举措,保障自身安全。各联合党委要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属地街道(乡镇)的具体要求,加强对所属社会组织自身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督促社会组织自觉采取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内部消毒清洁和到岗职工体温检测、健康防护,加强社会组织返京人员登记和跟踪监测,落实返京人员主动自行隔离等防控措施,及时消除引发疫情的各种隐患。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安排工作人员居家办公,取消或者推迟人员聚集活动,尽可能减少人员接触,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畅通疫情报送渠道,对于疑似病例,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更好地保障广大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有序参与防控,践行社会责任。各联合党委要积极动员所属社会组织按照防疫工作总体部署,结合自身特长,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行业协会商会类联合党委要指导所属社会团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共同维护疫情期间市场秩序,做好会员企业引导和跨区域流动协调管理;慈善类联合党委要指导所属基金会严格按照各级民政部门要求,开展相关疫情物资收集、转送和善款募集;社工、公益、养老类联合党委要指导所属社会服务机构协助街道(乡镇)、社区(村)、养老院等,科学开展疫情防护;科技、学术、专业类联合党委要发挥专家学者和专业人才凝聚优势,加强科学普及,引导社会公众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党组织要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责任到位、保障措施到位,确保防控体系高效运转,防控工作落地落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联合党委要畅通信息传递渠道,认真收集所属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信息,发挥微信群、公众号等平台宣传作用,持续加强舆情信息报送。积极发掘社会组织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形成示范带动作用,营造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不断凝聚起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中共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委员会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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