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严明廉洁纪律确保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 制定机关: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筑建通〔2021〕398号
- 公布日期:2021.12.22
- 施行日期:2021.12.2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疫情防控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严明廉洁纪律确保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筑建通〔2021〕398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元旦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执纪,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和社会风气,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问题工作通知如下:
压实主体责任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必须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重要精神。落实好主体责任,认真剖析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近期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开展自查自纠,守住行为底线,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一是严禁借节日慰问、加班补助等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二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现金、贵重物品以及通过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形式违规收送礼金;三是严禁公车私用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四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超标准接待;五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六是严禁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或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七是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八是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天价烟”“定制酒”或其他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九是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走秀式调研、表演式慰问等增加基层负担的活动或以文山会海“落实”工作;十是严禁在节日期间降低工作标准,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窗口单位为群众办事“腾挪闪避绕”。 加强疫情防控
鉴于近期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出现反弹,又因临近元旦春节,导致人流量增加,各处室、单位要绷紧疫情防控监督这根弦,切实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不必要的聚集,切实履行自己是自己的健康第一人的责任,紧紧围绕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精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强化监督执纪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单位食堂、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年度公款支出费用报销、津贴补贴福利发放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紧盯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严肃查处公款购买违规物品、违规收送礼品、铺张浪费等问题。通过节前组织学习,制发通知等方式,强化宣传教育,对出现的问题要紧抓、紧管,早谈话、早警示,如有出现坚决纠正,督促整改。各处室、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节日期间紧盯“四风”问题、节日值班、发现问题和整改纠治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对有关问题线索及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及时核查处置,上报结果。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从严要求,从自身做起,自觉做转文明、树新风的表率,从而营造全局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请各处室、各单位于2022年2月15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上报局直属机关纪委。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2日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