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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性表彰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性表彰的通知
(湘人社函〔2020〕25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凝聚力量、鼓舞士气、坚定信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部署要求,现就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性表彰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统筹开展表彰活动
  根据中央有关要求,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结束后,国家有关部委将组织开展全面总结性表彰;各地各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可开展及时性表彰,但不得层层、重复开展总结性表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及省直有关单位,结合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进行及时性表彰。对各地、各单位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涌现出的重大先进典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等有关单位,择优报请以省委、省政府名义或以省直部门名义进行及时性表彰。各市(州)、县(市、区)对在全省或本地区产生影响力的重大典型,可及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和省级相关主管部门推荐,也可以当地党委、政府名义进行及时性表彰,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如表彰人数较多或采取名额分配、层层推荐方式进行表彰,则须按程序报批。   二、准确把握表彰重点
  表彰对象应坚持向疫情防控一线和重点防控地区倾斜,重点表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承担医疗救治、疫情监控、市场监管、物资保障、舆情应对、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尤其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突出典型。副厅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严格控制处级干部表彰人数。   三、从严控制表彰数量
  及时性表彰不提前设定具体名额,表彰对象必须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发现一个表彰一个,数量从严控制,坚决防止过多过滥。各地各部门要统筹把握好表彰层级,及时加强沟通对接,按照就高原则进行表彰。同一表彰对象,各级不重复进行表彰。各县(市、 区)推荐对象由市州统一进行审核把关,统筹提出表彰层级建议。及时性表彰不占各地各部门年度表彰计划数量。   四、优化精简表彰程序
  在严格遵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此次及时性表彰的推荐、审批等程序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简化,公示环节于表彰前在本地区本单位统一进行,征求意见由各级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及相关主管部门集中统一组织。受表彰集体不发放奖金,受表彰个人可发放一次性奖金。对违规擅自进行表彰或表彰工作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积极做好宣传引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把此次及时表彰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及时发现总结典型,广泛宣传先进事迹,迅速掀起激励先进、宣传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为我省全面打赢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绩效考核和表彰奖励处
  郑莉 0731- 84900336
  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熊建华、罗衡辉 0731- 84822046
  邮 箱:511920323@qq.com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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