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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呼和浩特市中职学校线上教学指导方案》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呼和浩特市中职学校线上教学指导方案》的通知
(呼教通字〔2022〕25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民服务统筹领导小组:
  根据《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2022年春季学期“线上线下教学”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22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呼和浩特市中职学校线上教学指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2022年2月26日

2022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呼和浩特市中职学校线上教学指导方案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落实中小学开学疫情防控要求科学精准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22〕8号)精神,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为保证疫情防控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两不误,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影响,2022年春季开学中等职业学校安排线上教学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原则
  针对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实际情况,各校可采取直播课和点播课相结合的原则,以直播形式为主,保证教学效果,做好各项教学安排,实施“分段施策、一专业一方案 、一班一法”,切实做到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质量有保障。
  在线课程的开设要保证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程的比例分配,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   二、具体措施
  各学校可根据自有设备,利用企业微信、腾讯会议、钉钉、QQ等网络渠道完成直播课程教学。在规范有序的开展好各种线上直播教学的基础上,各学校还可借助“职教云”、“超星学习通”等服务平台,进行点播课程的选用。不论采用何种形式授课,严禁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一)高一、高二年级
  1. 各校要制定出高一、高二年级各学科线上教学计划,包括备课、教案、线上直播、课后反馈等。要求各科教师至少准备好一个月的精品电子课件。3月1日正式开展线上教学。
  2. 鼓励教师利用各种自有设备,在家进行电子课的录制工作(包括手机、电脑等);没有条件的教师,学校可以有序安排进校录制。
  3. 各校以班为单位,安排班主任加强线上教学考勤管理,并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网上学习、自主学习和在线辅导答疑,确保线上教学不落一人,保证“开学推迟教学不停,学生到校推迟学习不停”。
  4. 各学校要适当调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充分利用线上资源开展教学活动,创新课程教学、课业辅导、考核评价形式,推动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利用课程平台优质线上资源,鼓励教师利用各平台教学工具开展混合教学,组织学生在线自主学习。
  5. 各学校要落实闭环管理、精准施策,要关注不具备接收线上教学的学生(家里不具备上网条件),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家校沟通、学习资源推送、辅导答疑等工作,努力让所有学生都能跟上学习节奏,确保不落一人。
  (二)高三年级
  1. 各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组织各科优秀教师,为学生制定“专题复习课”计划,便于学生网上学习或教师直播教学,保证学生在疫情期间做好有效复习备考。
  (1)教务主任要会同各专业组长制定出高三年级复习重点专题,分配给学科骨干教师进行备课、讲课,做到统一部署,有的放矢,精准高效。
  (2)学校可提前将课程视频、工作页等电子资源发到班级群供学生下载预习,便于教师在直播教学课堂上讲解。教师要精心备课,设法增加互动,增强课堂学习吸引力。
  2. 学校要适当调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充分利用线上资源开展相关就业、实践教育活动。
  (1)对尚未实施的校外实习安排一律暂停,疫情结束前,不得安排任何新的实习培训。
  (2)对推迟或暂停实习导致实习实训时间减少等问题,各校可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当调整考核要求。
  (3)有条件的学校可利用虚拟仿真实验实训教学平台或资源开展线上实践教学。   三、有关要求
  (一)各学校要成立线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严把线上教学质量关,切实做到质量有保障。
  (二)各学校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收取费用,杜绝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把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工作做实做好。
  (三)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做好所属学校线上教学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及时督查各学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线上教学质量。
  (四)各旗县区教育局、各市属中职学校于2022年2月28日18:00前将所属中职学校的线上教学实施方案上报我局备案。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线上教学工作,并及时反馈线上教学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联系人:张瑞春(市教育局) 电话:4606403
  电子邮箱:hszck369@126.com
  附件:各单位线上教学工作负责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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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单位线上教学工作负责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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