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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辽宁省各考区延期举行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通知

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辽宁省各考区延期举行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辽宁省当前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并经司法部批准,辽宁省各考区原定于2021年11月21日举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主观题考试具体时间安排等事宜,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请考生密切关注辽宁省司法厅官网和辽宁省各考区司法局官网有关考试信息,积极复习备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咨询电话:
  沈阳市咨询电话:024-22874828
  大连市咨询电话:0411-83767980
  鞍山市咨询电话:0412-5591280、5591282
  抚顺市咨询电话:024-57760648
  本溪市咨询电话:024-43665836
  丹东市咨询电话:0415-2212799
  锦州市咨询电话:0416-2124001
  营口市咨询电话:0417-6656033
  阜新市咨询电话:0418-2915630
  辽阳市咨询电话:0419-4132328,15694192016
  铁岭市咨询电话:024-72683368
  朝阳市咨询电话:0421-2622884
  盘锦市咨询电话:0427-3417016
  葫芦岛市咨询电话:0429-312800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辽宁省司法厅
  202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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