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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坚决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措施,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在政务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发生和扩散,全力维护全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落实大厅消毒防控措施。各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要于2020年2月3日前,对办事大厅进行通风、消毒、消杀。要严格实行一日三次全区域、全覆盖消毒消杀等防控措施,确保各级政务服务场所清洁、通风。   二、严格做好人员排查和体温检测。各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要在上班前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对近期出入武汉或与武汉来晋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要劝导进行自我隔离,2月8日(正月十五)前暂不安排上岗。上班后要严格执行工作人员佩戴专业口罩制度,并逐一进行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安排就医或休息,暂不安排上岗。
  对到大厅办事的群众也要逐一进行体温检测,发现有疑似症状的,暂不允许进入大厅办理业务;对体温超过37.3℃的要立即报告当地指定疫情防控部门。   三、积极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各市、县(市、区) 审批服务管理局要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倡导办事企业和群众通过登录山西省政务服务网或“三晋通”APP相关业务平台,进行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办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对确需现场办理的,建议推迟办理或通过咨询电话提前预约,对预约办理事项要提前沟通,简化办事环节,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等待时间。   四、暂缓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自2020年2月3日起,除疫情防控应急釆购任务外,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所有已发布公告的项目暂缓进场交易,并积极协调相关当事人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发布公告,同时暂缓办理新项目的进场预约;对确需实施交易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可以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网上交易”;现场交易恢复时间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等渠道发布;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各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精神和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
  各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要坚决服从服务于全省大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各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发现疫情要立即上报。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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