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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城区落实《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城区落实《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东政办发〔2020〕10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东城区落实〈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

  东城区落实《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疫情防控新形势,进一步精准帮扶本区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渡过难关,细化落实北京市《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15号),在东城区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42条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1.鼓励区属国有企业及业主(房东)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不在疏解整治范围内且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020年3月和4月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2020年3月和4月给予租金50%的减免。承租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办学活动的民办幼儿园,依照防疫规定延期开学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参照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免政策执行。对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的商务楼宇、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及创业基地和服务分中心、众创空间,给予2020年3月和4月减免房租金额30%的资金补贴,整体疫情防控期间,每家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受疫情影响严重且在京注册的餐饮、便利店、美容美发、家政4类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以分公司形式设立的连锁直营门店,分公司或门店符合本条规定享受房租减免的中小微企业相关条件要求且承担房租费用的,参照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免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发改委、区文促中心、东城园管委会、区科信局、区教委、区商务局)
  具体流程:
  区属国有企业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
  (1)企业提出申请;
  (2)区国资委分办至承办企业承办;
  (3)承办企业与申请企业取得联系并核实情况;
  (4)承办企业提出办理意见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5)承办企业向申请企业反馈并报区国资委备案。
  联系人:张淑焕(区国资委)
  联系电话:67196928、67196908
  邮 箱:gzwtpk@bjdch.gov.cn
  联系人:刘宁(区教委)
  联系电话:89945646
  鼓励业主(房东)为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区发改委、区文促中心、东城园管委会、区科信局受理;
  (3)受理人与申请人联系并核实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等情况;
  (4)提出办理意见,报区财政局审批;
  (5)申请人将相关材料报相关部门备案。
  联系人:张苒(区发改委)
  联系电话:87160668、64079927
  邮 箱:fgwtck@bjdch.gov.cn
  联系人:赵京延(区文促中心)
  联系电话:64031118-2526/2514
  邮 箱:wczxsyb@bjdch.gov.cn
  联系人:蔡勇(东城园管委会)
  联系电话:13691064114、84050741
  邮 箱:dcygwhqyfwc@bjdch.gov.cn
  联系人:张付晓、张帆(区科信局)
  联系电话:84039292、64031118-2538/2539
  邮 箱:kwglk@bjdch.gov.cn
  联系人:贾登文(区商务局)
  联系电话:67079106、67079110   2.大型商业设施租金减免。按照《关于给予本市大型商场疫情期间资金补贴的通知》政策,引导、动员各商圈大型商业设施对其内部餐饮商户、直营店、连锁店等企业落实租金减免。(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具体流程:依据市商务局的租金减免奖励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联系人:赵屾屾、宋勇辉
  联系电话:67079146、67079155   3.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多元金融支持。落实《东城区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东城区疫情期间专项纾困资金实施细则》等疫情期间一系列金融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民营企业予以政策倾斜。积极引导驻区金融机构落实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力促向民营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持续优化区续贷中心受理平台服务,“一站式”解决企业续贷咨询和登记事项。积极协助企业对接确权中心、北京小微金服平台等市级融资服务平台,推动多元化抵押方式创新。进一步激励银行、担保机构为驻区企业提高金融信贷额度和信贷审批速度,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到期还款暂遇困难的企业采取“一企一策”,适当延长还款期限。支持企业快速获取融资,并鼓励担保机构减半收取融资担保、再担保费,政企合作共同减轻民营企业融资负担,力争实现受疫情影响严重民营企业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具体流程:
  (1)拨打区金融办疫情期间纾困专线进行政策咨询;
  (2)纾困专员登记企业信息,掌握企业实际需求,积极帮助企业对接具体事项;
  (3)采取“一管到底”工作方式,专人专责及时反馈办理进度和结果。
  联系人:孙聪、黄瑾、师佑祺
  联系电话:65258800-8643、84065150
  邮 箱:dcqccjbgs@bjdch.gov.cn   4.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落实《北京市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2019-2021年行动计划》,鼓励区属国有企业为中小微企业开放空间载体、场景应用,积极采购中小微企业产品,在资本、品牌和产供销方面与中小微企业形成产业配套协同,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支撑服务。鼓励企业用好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以及创新券政策。创新券在每一个申报周期,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申请创新券的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积极开展文化惠民举措,加大对北京市惠民文化消费券支持实体书店政策的宣传力度,鼓励更多市民到实体书店消费。(责任单位:区科信局、区国资委、区文旅局、区文促中心)
  具体流程: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以及创新券政策具体流程见网站说明:
  1.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网址为https://www.sdtjpt.cn/
  2.首都科技创新券申报系统网址为
  https://www.cxq-bj.cn/index.php?r=default/index
  联系人:赵阳、孙连海(区科信局)
  联系电话:84037325、84021689
  联系人:张淑焕(区国资委)
  联系电话:67196928 67196908
  联系人:赵京延(区文促中心)
  联系电话:64031118-2526/2514
  邮 箱:wczxsyb@bjdch.gov.cn
  联系人:刘敏、任宇(区文旅局)
  联系电话:67084950   5.引导创投机构支持优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鼓励创投机构在疫情期间加快开展投资,给予中关村东城园示范区范围内已获得风险投资、后续融资需求迫切的孵化器在孵企业资金支持。对投资效果较好的创投机构给予一定比例风险补贴,开展首轮投资的,单笔补贴不超过50万元,单家机构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150万元;开展首轮之后投资的,单笔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单家机构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东城园管委会)
  具体流程:
  (1)符合条件的单位网上申报(申报路径:点击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首页-项目申报-服务平台” 进入“中关村企业统一申报服务平台”,注册或登录后选择相应申报项目填写信息进行申报,网上注册填报技术支持电话:88828965、88828967);
  (2)中关村管委会线上初审;
  (3)申报单位登陆申报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审核通过的单位按要求邮寄纸质申报材料;
  (5)中关村管委会审定;
  (6)兑现补助。
  联系人:宋慧
  联系电话:59260100-609、84050741
  邮 箱:dcygwhqyfwc@bjdch.gov.cn   6.给予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及研发补贴支持。中关村管委会统筹,对通过科技信贷产品融资且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比例50%,每家企业单一信贷产品年度利息补贴不超过50万元;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且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可以申报研发补贴支持,每家不超过20万元(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责任单位:东城园管委会)
  具体流程:
  (1)中关村管委会网上发布征集公告;
  (2)符合条件的单位网上申报(申报路径:点击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首页-项目申报-服务平台” 进入“中关村企业统一申报服务平台”,注册或登录后选择相应申报项目填写信息进行申报,网上注册填报技术支持电话:88828965、88828967);
  (3)中关村管委会线上初审;
  (4)申报单位登陆申报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审核通过的单位按要求邮寄纸质申报材料;
  (6)中关村管委会审定;
  (7)兑现补助。
  联系人:宋慧(贷款贴息)
  联系电话:59260100-609、84050741
  联系人:杨扬(研发补贴)
  联系电话:59260100-608、84050741
  邮 箱:dcygwhqyfwc@bjdch.gov.cn   7.加快推动复工达产。除国家和本市根据防疫情况公布的复工复产限制措施外,对复工复产不设置前置审批审核,各单位在遵守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可以自主决定复工复产。满足员工办公间距不少于1米、每人使用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要求的单位,在做好对人员数量较大的单一空间防疫管理前提下,可以安排员工返岗复工。以户外游览为主的旅游景区和室外健身运动场所安全有序恢复运营。对持有“北京健康宝”且健康状态为“未见异常”的人员,进出商务楼宇、商超、餐馆、工地、公园景区、各类门店等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出社区开展复工复产活动,无需提供其他与防疫相关的健康证明材料。津冀地区来京人员、本市往返津冀地区的人员,来京(返京)后可以通过“北京健康宝”进行京津冀行程记录验证,申请“未见异常”健康状态。低风险地区来京出差人员,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在辖区符合条件的酒店接受核酸检测,接受入住酒店健康管理,可以申请办理“北京健康宝”,本市出差返京人员可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信局)
  联系人:范培纲(区城管执法局)
  联系电话:84050608、85120652
  联系人:郑红建(区住建委)
  联系电话:67170376、64041939
  联系人:历鑫(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64055528
  联系人:田哲(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84082707、84082887
  联系人:张付晓、赵伟芳(区科信局)
  联系电话:84039292、64031118-2538/2539   8.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加大社会保险基金支持力度,对符合本市和区域城市功能定位的科技创新、城市运行保障、生活性服务业等重点行业中2020年2至4月份生产经营收入同比下降80%(含)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员工进行精准培训,促进职工技能提升和稳定就业。经认定的以上重点行业内中小微企业可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申领以训稳岗补贴。每名职工参加培训时长累计不低于20课时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补贴企业,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0课时,补贴金额增加500元,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120课时3000元。以上企业开展培训的同时,可按照每名参加失业保险职工1540元的标准申领临时性岗位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联系人:马景泉、马诚(以训稳岗补贴)
  联系电话:87091825、64077128
  邮 箱:zynljsk@bjdch.gov.cn
  联系人:杨磊(临时性岗位补贴)
  联系电话:87091918、64077128
  邮 箱:rlsb-lfzx@bjdch.gov.cn   9.建立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就业情况等重点指标的日常监测,加强分析研判,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预警。配合市级部门做好辖区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抽样调查。(责任单位:区统计局)
  联系人:张媛、巩雪瑶
  联系电话:65258553、65263693、65260007   10.完善中小微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区领导定期走访中小微企业,各部门、各街道积极联系服务行业、辖区的中小微企业,定期梳理中小微企业诉求,部门联动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当好企业的服务员、救助员。线上线下创新开设政银企超市,定期组织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与企业精准对接,搭建平台整合资源,缓解融资难题,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实际问题需求。(区发改委、区科信局、区金融办、区投促中心、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静(区发改委)
  联系电话:87160663、64079927
  联系人:张付晓、赵伟芳(区科信局)
  联系电话:84039292、64031118-2538/2539
  联系人:孙聪(区金融办)
  联系电话:65258800-8643、84065150
  联系人:聂君(区投促中心)
  联系电话:87160687
  本实施细则中的“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凡市区两级共有的政策,原则上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级进行申请,不得重复享受同类补贴支持资金。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各责任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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