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吉林省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吉林省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吉卫发〔2006〕207号)
各市、州卫生局,中省直相关单位:
为规范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和救灾防病信息的报告管理工作,确保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准确地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和救灾防病信息,保障应急处置和救灾防病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省卫生厅制定了《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吉林省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从下发之日起实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对该规范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卫生厅卫生应急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和救灾防病信息的管理,近日卫生厅下发了《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报制度的通知》(吉卫明电[2006]30号)的明传电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报制度,逐一落实网络直报、分析汇总责任,明确人员岗位、职责,确保月报信息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
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要在9月21日前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报工作负责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3)报省卫生厅卫生应急办公室。
电话/传真:0431-8905929
附件:1、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
2、吉林省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报工作负责人员情况登记表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1:
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
(试行)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管理,保障信息报告系统规范有效运行,及时准确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其他专业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和管理。
编制依据
根据卫生部应急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编的《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特制定本规范。 基本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根据《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人员对本规范规定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具体分级标准详见《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系统的技术管理,网络系统维护,网络人员的指导、培训,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系统的技术管理,网络系统维护,网络人员的指导、培训。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内相关领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报告发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负责收集、核实、分析辖区内来源于其他渠道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省卫生厅应急办(8905929、8905570),省疾控中心(7977002、7977181)、省卫生监督所(7998253)、省职业病防治院(96120)、省地方病防治一所(0436-3352061)为省级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单位。 报告范围与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成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其报告标准不完全等同于《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判定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分级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一)传染病(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
1、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乱:发现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炭疽: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6、甲肝/戊肝: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7、伤寒(副伤寒):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8、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9、麻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10、风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1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
12、登革热:1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13、流行性出血热: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4、钩端螺旋体病: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5、流行性乙型脑炎:1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6、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2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疾发感染病例。
17、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10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例及以上;在传播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5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例及以上;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钉螺。
18、流感: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19、流行性腮腺炎: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20、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例及以上。
21、猩红热: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22、水痘: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23、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感染。
24、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5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
25、不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二)食物中毒: (由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2、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3、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三)职业中毒、农药、化学品中毒: (由职业病防治机构负责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
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及以上或者死亡l人及以上的。
(四)其他中毒: ( 根据相关机构职责范围,由相关单位负责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
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的事件。
(五)环境因素事件: (由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
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例3例及以上。
(六)意外辐射照射事件: (由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
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例及以上。
(七)传染病菌、毒种丢失: (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
发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乱、脊灰等菌毒种丢失事件。
(八)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
1、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
2、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
(九)医源性感染事件: (由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共同完成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
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暴发。
(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
2周内,一个医疗机构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 原因疾病3例及以上。
(十一)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相关机构现职责范围,由相关单位进行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 报告内容
(一)事件信息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具体内容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二)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
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1、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2、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
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由相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信息监控、分析与反馈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分析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应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制度,每日对网络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动态监控,定期进行分析、汇总,并根据需要随时做出专题分析报告。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结果要以定期简报或专题报告等形式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向下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同业务的专业机构反馈。 技术保障
依托国家建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使用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网络平台,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信息系统覆盖省、市 (地)、县(市)、乡(镇、街道)。
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负责辖区内网络密码的分配和管理。网络密码定期更换,不能泄露和转让。 监督管理与考核指导
(一)监督与指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其他专业防治机构相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和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二)检查与考核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定期对本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检查与考核。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初步报告 □进程报告( 次) □结案报告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报告人: 联系电话:
事件名称:
信息类别:1、传染病;2、食物中毒;3、职业中毒;4、其它中毒事件;5、环境卫生;6、免疫接种
7、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8、医疗机构内感染;9、放射性卫生;10、其它公共卫生
突发事件等级:1、特别重大;2、重大;3、较大;4、一般;5、未分级;6、非突发事件
初步诊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初步诊断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正诊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订正诊断时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确认分级时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正分级时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报告地区: 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县(区)
发生地区: 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县(区)_______________乡(镇)
详细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件发生场所:1、学校;2、医疗卫生机构;3、家庭;4、宾馆饭店写字楼;5、餐饮服务单位;6、交通运输工具;7、菜场、商场或超市;8、车站、码头或机场;9、党政机关办公场所;10、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11、大型厂矿企业生产场所;12、中小型厂矿企业生产场所l3、城市住宅小区;14、城市其它公共场所;15、农村村庄;16、农村农田野外:17、其它重要公共场所:l8、如是医疗卫生机构,则:(1)类别:①公办医疗机构;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③采供血机构;④检验检疫机构;⑤其它及私立机构:(2)感染部门: ①病房; ②手术室; ③门诊;④化验室;⑤药房;⑥办公室;⑦治疗室;⑧特殊检查室;⑨其他场所;19、如是学校,则类别:(1)托幼机构;(2)小学;(3)中学;(4)大、中专院校;(5)综合类学校;(6)其它事件信息来源:l、属地医疗枫构;2、外地医疗机构;3、报纸;4、电视;5、特服号电话95l20;6、互联网;7、市民电话报告;8、上门直接报告;9、本系统自动预警产生;l0、广播;11、填报单位人员目睹;l2、其它
事件信息来源详细:
事件波及的地域范围:
新报告病例数: 新报告死亡数: 排除病例数:
累计报告病例数: 累计报告死亡数:
事件发生时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时________分
接到报告时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时________分
首例病人发病时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时________分
末例病人发病时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时________分
主要症状:1、呼吸道症状;2、胃肠道症状;3、神经系统症状;4、皮肤粘膜症状; 5、精神症状;6、其它(对症状的详细描述可在附表中详填)
主要体征:(对体征的详细描述可在附表中详填)
主要措施与效果:(见附表中的选项)
附表: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农药中毒、其他化学中毒、环境卫生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免疫接种事件、医疗机构内感染、放射卫生事件、其他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表
注:请在相应选项处划"○"
附表1
传染病相关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 年___月___日
事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染病类别: 1、甲类传染病; 2、乙类传染病; 3、丙类传染病; 4、其它
初步诊断:
1、甲类:(1)鼠疫;(2)霍乱。
2、乙类:(1)传染性非典型肺炎;(2)艾滋病;(3)病毒性肝炎( 甲型、 乙型、 丙型、 戍型、 未分型);(4)脊髓灰质炎;(5)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6)麻疹;(7)流行性出血热;(8)狂犬病;(9)流行性乙型脑炎;(10)登革热;(11)炭疽( 肺炭疽、皮肤炭疽、 未分型);(12)痢疾( 细菌性、 阿米巴性);(13)肺结核( 涂阳、 仅培阳、 菌阴、 未痰检);(14)伤寒( 伤寒、 副伤寒);(15)流行性脑脊髓膜炎;(16)百日咳;(17)白喉;(18)新生儿破伤风;(19)猩红热;(20)布鲁氏菌病;(21)淋病;(22)梅毒( Ⅰ期、 Ⅱ期、 Ⅲ期、 胎传、 隐性);(23)钩端螺旋体病;(24)血吸虫病;(25)疟疾( 间日疟、 恶性疟、 未分型)。
3、丙类:(1)流行性感冒;(2)流行性腮腺炎;(3)风疹;(4)急性出血性结膜炎;(5)麻风病;(6)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7)黑热病;(8)包虫病;(9)丝虫病;(10)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其它:
致病因素:
1、细菌性:(1)沙门氏菌;(2)变形杆菌;(3)致泻性大肠埃希氏菌;(4)副溶血性弧菌;(5)肉毒梭菌;(6)葡萄球菌肠毒素;(7)蜡样芽胞杆菌;(8)链球菌;(9)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菌;(10)伤寒杆菌;(11)布鲁氏菌;(12)志贺氏菌属;(13)李斯特氏菌;(14)空肠弯曲杆菌;(15)产气荚膜梭菌;(16)霍乱弧菌;(17)肠球菌;(18)气单胞菌;(19)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20)类志贺邻单胞菌;(21)炭疽杆菌;(22)其他致病细菌
2、病毒性:(1)甲型肝炎病毒;(2)乙型肝炎病毒;(3)丙型肝炎病毒;(4)戊型肝炎病毒等;(5)SARS 病毒;(7)其他病毒
3、依原体支原体:(1)肺炎依原体;(2)其他依原体支原体
4、霉菌性:(1)真菌毒素;(2)其他霉菌。
5、其他新发或不明原因:(1)SARS;(2)禽流感病毒;(3)其他
事件发生原因:
1、饮用水污染; 2、食物污染; 3、院内感染; 4、医源性传播; 5、生活接触传播;6、媒介动植物传播;7、原发性; 8、输入性; 9、不明; 10、其它
病人处理过程:
1、对症治疗;2、就地观察;3、就地治疗;4、公安机关协助强制执行;5、免费救治;6、医学观察;7、转送定点医院;8、隔离观察;9、特异性治疗;10、明确诊断;11、采样检验;12、就地隔离;13、其他
事件控制措施:
1、隔离传染病病人;2、区域实行疫情零报;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4、筹资免费救治5、多部门协作,群防群治;6、落实各项公共卫生措施;7、政府成立专项工作组织;8、区域实行疫情日报;9、国家卫生部已公布该事件信息;10、启动本县区级应急预案;11、预防性服药;12、启动本省级应急预案;13、启动全国应急预案;14、专家评估;15、上级督察和指导;16、针对新病种出台新方案;17、调拨贮备急需物资药品;18、宣传教育;19、消毒;20、疫苗接种;21、疫点封锁;22、医疗救护;23、现场救援;24、群体卫生防护;25、其他
注:请在相应选项处划“〇”。
附表2
食物中毒事件相关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填报日期:_______ 年___月___日
事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食物中毒类别:1、动物性 2、植物性 3、其它 4、不明
初步诊断:1、伤寒;2、霍乱;3、菌痢;4、甲肝;5、腹泻;6、中毒;7、皮肤病;8、神经系统疾病;9、 波其他疾病;10、环境生物效应;11、其他
致病因素:
1、生物性:(1)肉毒梭菌;(2)椰毒假单胞菌酵;(3)志贺氏菌属;(4)霍乱弧菌;(5)类志贺邻单胞菌;(6)牛绦虫、猪绦虫;(7)变形杆菌;(8)葡萄球菌肠毒素;(9)米面亚种菌;(10)李斯特氏菌;(11)肠球菌;(12)炭疽杆菌;(13)溶组织阿米巴;(14)致泻性大肠埃希氏菌;(15)蜡样芽胞杆菌;(16)真菌毒素;(17)空肠弯曲杆菌;(18)气单胞菌;(19)甲型、戊型肝炎病毒;(20)布鲁氏菌;(21)副溶血性弧菌;(22)链球菌;(23)伤寒杆菌;(24)产气荚膜梭菌;(25)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26)旋毛线虫;(27)沙门氏菌;(28)其他细菌微生物
2、农药及化学性:(1)有机磷类;(2)除草剂类;(3)杀鼠剂类;(4)杀虫剂类;(5)氨基甲酸酯类;(6)菊酯类;(7)其他农药及化学物
3、有毒动植物:(1)菜豆;(2)白果;(3)高组胺鱼类河豚鱼;(4)发芽马铃薯;(5)含氰甙类植物;(6)鱼胆;(7)毒蘑菇;(8)大麻油;(9)有毒贝类;(10)曼陀罗;(11)桐油;(12)动物甲状腺;(13)毒麦;(14)他有毒动植物
4、其他
事件发生原因:1、食物污染或变质;2、原料污染或变质;3、加热温度不够;4、生熟交*污染;5、熟食储存(温度/时间)不当;6、误服有毒品;7、加工人员污染;8、用具容器污染;9、投毒;10、不明;11、其他。
引发中毒食物:1、果蔬类;2、腌肉制品;3、豆及豆制品类;4、鲜活肉制品;5、腌菜制品;6、其他
责任单位:1、食品加工厂;2、批发零售单位;3、饮食服务单位;4、集体食堂;5、食品摊贩;6、家庭;7、其他
病人处理过程:1、催吐导泄;2、明确诊断;3、对症治疗;4、抗生素治疗;5、使用解药药物;6、抢救病人;7、采样检验;8、中毒情况调查;9、特异性治疗;10、其他。
事件控制措施:1、封存可疑食品;2、抢收中毒病人;3、宣传教育;4、检验可疑食品;5、追查事件原因; 6、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7、其他。
注:请在相应选项处划“〇”。
附表3
职业中毒事件相关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 年___月___日
事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初步急救措施:1、有; 2、无
职业病报告:1、有 2、无
引发中毒事件毒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责任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病因素:1、偏二甲基肼;2、有机锡;3、羰基镍;4、苯;5、甲苯;6、二甲苯;7、正己烷;8、汽油;9、一甲胺;10、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11、二氯乙烷;12、氮氧化合物;13、四氯化碳;14、氯乙烯;15、三氯乙烯;16、氯丙烯;17、氯丁二烯;18、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19、三硝基甲苯;20、甲醇;21、酚;22、五氯酚(钠);23、一氧化碳;24、甲醛;25、硫酸二甲酯;26、丙烯酰胺;27、二甲基甲酰胺;28、有机磷农药;29、氨基甲酸酯类农药;30、杀虫脒;31、溴甲烷;32、拟除虫菊酯类农药;33、职业性中毒性肝病;34、二硫化碳;35、铅及其化合物(不包括四乙基铅);36、汞及其化合物;37、锰及其化合物;38、镉及其化合物;39、铍病;40、铊及其化合物;41、钡及其化合物;42、钒及其化合物;43、磷及其化合物;44、硫化氢;45、砷及其化合物;46、砷化氢;47、氯气;48、二氧化硫;49、光气;50、氨;51、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52、工业性氟病;53、氰及腈类化合物;54、四乙基铅;55、其他
事件发生原因:1、无“三同时”;2、无卫生防护设备或效果不好;3、设备跑、冒、滴、漏;4、无个人卫生防护用品或使用不当;5、无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6、违章指挥、违章操作;7、无职业卫生教育和危害告知;8、产品包装或作业岗位无警示标志;9、首次使用,未报送毒性鉴定资料和注册登记;10、其他
病人处理过程:1、对症治疗;2、特异性治疗;3、医学观察;5、明确诊断;6、采样检验;7、其他
事件控制措施:1、停业整顿;2、追查责任;3、宣传教育;4、更新设备;5、改善生产环境;6、严格制度;7、其他
注:请在相应选项处划“〇”。
附表4
农药中毒事件相关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填报日期:_______ 年___月___日
事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毒类型:1、生产型; 2、非生产型
引发事件农药:1、敌敌畏;2、呋喃丹;3、灭多威;4、其他氨基甲酸酯;5、杀虫脒;6、杀虫双;7、有机氯类;8、其他杀虫剂;9、杀菌剂;10、毒鼠强;11、氟乙酰胺等;12、甲胺磷;13、抗凝血;14、其他杀鼠剂;15、百草枯;16、其他除草剂;17、混合制剂;18、1605(含甲基1605);19、氧化乐果(含乐果);20、敌百虫;21、水胺硫磷;22、其他有机磷;23、溴氰菊酯;24、其他菊酯类;25、其他农药
致病因素:1、同引发事件农药;2、其他
事件发生原因:1、生产性; 2、误服(用); 3、自杀; 4、投毒; 5、其它
病人处理过程:1、排毒治疗;2、对症治疗;3、特异性治疗;4、急症抢救;5、明确诊断;6、采样检验;7、其他处理
事件控制措施:1、宣传教育;2、加强管理;3、限制生产销售;4、研究解药;5、救援防护;6、维护现场人员安全;7、急救处理病人;8、其他
注:请在相应选项处划“〇”。
附表5
其他化学中毒事件相关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 年___月___日
事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病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件发生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毒类型:1、生产型; 2、非生产型
病人处理过程:
事件控制措施:
注:请在相应选项处划“〇”。
附表6
环境卫生事件相关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 年___月___日
事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环境卫生事件类别:1、空气污染 2、水污染 3、土壤污染
致病因素:
1、空气:(1)氯;(2)氨;(3)一氧化碳;(4)硫化物
2、水污染:(1)生活污水;(2)医院污水;(3)农药
3、土壤
4、其他
事件发生原因:
1、室内装修;2、违章操作;3、设备故障;
4、其他生物性污染:(1)污水排放;(2)设备故障;(3)下水堵塞;(4)无消毒措施
5、其他室内污染:(1)煤气中毒;(2)室内养殖
6、其他工业污染:(1)工业三废
7、其他原因
引发事件污染物:1、氯;2、氨;3、煤气;4、硫化物;5、生活污水;6、医院污水;7、农药;8、其他
被污染环境:1、大气;2、室内空气;3、自来水管网;4、二次供水;5、自来水源;6、分散供水源;7、土壤;8、河流;9、其他
责任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病人处理过程:1、集中收治;2、特异性治疗;3、对症治疗;4、其他处理;5、明确诊断;6、采样检验;7、其他
事件控制措施:1、发布新的规章制度;2、现场防护措施;3、严格操作程序;4、综合治理污染源;5、宣传教育;6、恢复被污染环境;7、救助受害人员;8、毒物鉴定分析;9、样本采集分析;10、其他
注:请在相应选项处划“〇”。
附表7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相关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填报日期:_______ 年___月___日
事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引发事件可疑污染物:
事件发生原因:
危害因素:
病人处理过程:
事件控制措施:
注:请在相应选项处划“〇”。
附表8
免疫接种事件相关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 年___月___日
事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病因素:1、麻疹疫苗;2 百白破混合制剂;3、乙肝疫苗;4、脊髓灰质炎糖丸;5、狂犬疫苗;6、流行性感冒疫苗;7、风疹疫苗;8、水痘疫苗;9、流行性出血热疫苗;10、流行性腮腺炎疫苗;11、甲肝疫苗;12、伤寒疫苗;13、A 群流脑多糖菌苗;14、白破二联类毒素;15、乙型脑炎疫苗;16、卡介苗;17、轮状病毒疫苗;18、碘油胶丸;19、其他
事件发生原因:1、心因性反应; 2、不良反应; 3、异常反应; 4、偶合反应; 5、不规范接种; 6、其它
病人处理过程:1、对症治疗; 2、特异性治疗; 3、安慰剂治疗; 4、居家休息; 5、医学观察; 6、心理治疗; 7、明确诊断; 8、采样检验; 9、其它
事件控制措施:1、宣传教育 2、暂停接种 3、规范制度 4、停课放假 5、其它
接种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注:请在相应选项处划“〇”。
附表9
医院内感染事件相关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 年___月___日
事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病因素:1、医源性; 2、非医源性; 3、其它
事件发生原因:1、交*感染; 2、医院内污染; 3、其它
引发事件污染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病人处理过程:1、对症治疗; 2、急症救护; 3、明确诊断; 4、采样检验; 5、其它
事件控制措施:
责任单位:
注:请在相应选项处划“〇”。
附表10
放射性卫生事件相关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填报日期:_______ 年___月___日
事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核和辐射事件类别:1、放射性同位素 2、射线装置 3、核设施
辐射源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辐射源活度(Bq):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集体剂量当量:(Gy):
最大受照剂量:(Gy):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责任单位:1、使用单位;2、保管单位;3、其他
事件发生原因:1、丢失;2、泄漏;3、被盗;4、流散;5、其他
病人处理过程:1、住院观察;2、对症治疗;3、特异性治疗;4、明确诊断;5、采样检验;6、其他处理
事件控制措施:1、控制放射源;2、公共安全警报;3、疏散人员;4、其他
注:请在相应选项处划“〇”。
附表11
其它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 年___月___日
事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引发事件可疑污染物:
事件发生原因:
危害因素:
病人处理过程:
事件控制措施:
报告单位领导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注:请在相应选项处划“〇”。
附件2:
吉林省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
依据《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为救灾防病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保障救灾防病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救灾防病的报告及信息管理。 救灾防病信息报告
(一)定义:对灾害和受灾基本情况,以及因灾害造成的各类次生、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导致的疾病发生、流行和潜在危害,及其处置和评估等信息的报告。
(二)分类:灾害类型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自然灾害灾区和人为灾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
(三)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灾害和受灾基本情况、救灾防病工作开展情况和次生、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见附表)。
2、阶段报告:主要报告灾情和次生、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展和控制情况,并对初次报告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正(具体报告内容见附表)。
3、总结报告:灾害的发生情况;受灾基本情况;卫生系统损失情况;次生、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和控制情况;救灾防病工作情况及评估;相关卫生资源消耗和需要补充的情况;经验及教训。 报告原则、时限和方式
(一)报告原则: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
(二)报告方式和时限:事件发生地所在的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为基本责任报告单位,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提供相关工作和技术支持。责任报告单位应负责确认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收到报告信息。
初次报告除采用《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外,必须上报书面报告,时限为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认发生灾害后24小时内上报。
阶段报告采用《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日报。必要时,按上级要求进行书面方式上报。
总结报告应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采用《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同时必须上报书面报告。
救灾防病信息报告原则上以《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为主,在紧急情况下或报告系统出现障碍时,按附表的内容,使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其它形式上报。 信息系统的管理
(一)系统要求:信息报告系统的硬件及软件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要求进行配备。
(二)人员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国家卫生信息网建设的有关要求,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确保信息报告系统的正常运转。
(三)网络管理与维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设立《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的专项经费,根据国家技术培训及指导,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转和硬件更新。
(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网络管理、使用及维护等技术支持。 安全与保密
(一)信息安全:信息的应用与交换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规定。
对所报告的信息打印存档,做好信息备份工作。
(二)系统安全: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根据吉林省的相关技术环境,选择安全、可靠、高效的载体建立卫生信息通讯网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信息报告系统设置不同的权限,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信息报告人员不得随意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与密码。
WEB数据库服务器应设有防火墙,实行双机镜像热备份,备份数据专人保管。 考核与督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救灾防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与考核,建立奖惩制度。省卫生厅不定期对救灾防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附表(为确保信息报告统一规范,报表采用国家制定的信息报告卡):
一、受灾基本情况
二、灾区救灾防病工作情况
三、灾区疫情情况 受灾基本情况
表1.1 灾区基本情况报告
□初次报告 □进程报告( 次) □结案报告
报告单位: 填报日期:_______ 年___月___日
报告人: 联系电话: ___ ____
灾害名称
灾害类型:水灾 、雪灾 、震灾 、旱灾 、台风 、其它(请注明)
报告地区: 省 市 县(区)
发生地区: 省 市 县(区)
灾害开始日期: 年 月 日
资料截至: 年 月 日 时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项 目 | 期间合计 | 新增数 | 补报数 | 排除数 | 累计数 |
受灾乡镇数(个) | |||||
受灾行政村数(个) | |||||
受灾总人口数(万人) | |||||
受灾面积数(Km2) | |||||
伤病人数(人) | |||||
死亡人数(人) | |||||
消毒面积(m2) | |||||
发放宣传材料(份) |
《救灾防病系统相关信息报告卡》填卡说明
报告单位:填写报告的单位全称;
填报日期:填写本报告卡的日期;
报告人:填写灾害报告人的姓名,如事件由某单位上报,则填写单位;
联系电话:灾害报告人的联系电话;
事件名称:本起事件的名称,一般不宜超过 30 字,名称一般应包含灾害的基本特征,如发生地,灾害类型等;
灾害类型:在作出明确的灾害类型前画“〇”:
报告地区:至少填写到县区,一般指报告单位所在的县区;
发生地区:至少填写到县区,一般指发生灾害的县区;
灾害开始时间:指此起灾害可能的发生时间;
资料截至:本次报告的资料截止时间;
报告日期:接到灾害信息进行报告的时间。
表1.2 卫生机构受灾情况
□初次报告 □进程报告( 次) □结案报告
报告单位: 填报日期:_______ 年___月___日
报告地区: 省 市 县
受灾机构名称:
受灾机构所在地区: 省 市 县
受灾机构类型:卫生行政部门 、县级及以上医院 、疾病控制机构 、县以下医疗机构 、卫生监督机构 、其它卫生机构(请注明)
资料截至: 年 月 日 时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累计 | 新增 | 补报 | 排除 | ||
房屋受灾情况 | 危房数(间) | ||||
房屋危房直接经济损失(估 计)(万元) | |||||
倒塌数(间) | |||||
房屋倒塌直接经济损失(估 计)(万元) | |||||
工作人员伤亡 情况 | 病伤数(人) | ||||
死亡数(人) | |||||
损失药物器械 | 药物(估计)(元) | ||||
器械(估计)(元) | |||||
药物器械损毁直接经济损失 (估计)(元) | |||||
设备损毁情况 | X光机(台) | ||||
CT、核磁(台) | |||||
其他5000元以上设备损毁数 (台) | |||||
设备损毁直接经济损失(估 计)(万元) |
注:损失药物器械中“药物”和“器械”两项中请分别填写折算后的金额 灾区救灾防病工作情况:
2.1 救灾防病人员情况
表2.1.1 省内救灾防病人员情况
□初次报告 □进程报告( 次) □结案报告
报告单位: 填报日期:_______ 年___月___日
报告地区: 省 市 县
资料截至: 年 月 日 时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队名 | 目前现场情况 | 本次灾害累计情况 | |||||||
小计 | 省 | 地 | 县 | 小计 | 省 | 地 | 县 | ||
医 疗 队 | 支数(支) | ||||||||
人数(人) | |||||||||
内科医生(人) | |||||||||
外科医生(人) | |||||||||
护士(人) | |||||||||
防 病 队 | 支数(支) | ||||||||
人数(人) | |||||||||
流调(人) | |||||||||
消杀灭(人) | |||||||||
检验(人) | |||||||||
卫生监督(人) | |||||||||
卫生行政(人) | |||||||||
后勤保障及其他(人 ) |
注:本次灾害累计情况中应填写累计人次
表2.1.2 外来支援救灾防病人员情况
□初次报告 □进程报告( 次) □结案报告
报告单位: 填报日期:_______ 年___月___日
报告地区: 省 市 县
资料截至: 年 月 日 时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队名 | 现有人数 | 本次灾害累计情况 | |||||||
小计 | 国外 | 国家 | 外省 | 小计 | 国外 | 国家 | 外省 | ||
医 疗 队 | 支数(支) | ||||||||
人数(人) | |||||||||
内科医生(人) | |||||||||
外科医生(人) | |||||||||
护士(人) | |||||||||
防 病 队 | 支数(支) | ||||||||
人数(人) | |||||||||
流调(人) | |||||||||
消杀灭(人) | |||||||||
检验(人) | |||||||||
卫生监督(人) | |||||||||
卫生行政(人) | |||||||||
后勤保障及其他(人 ) |
注:本次灾害累计情况中应填写累计人次
表2.1.3 救灾防病技术人员求援报表
□初次报告 □进程报告( 次) □结案报告
报告单位: 填报日期:_______ 年___月___日
报告地区: 省 市 县
资料截至: 年 月 日 时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求援专业 | 人数 | 求援人员作用* |
…… |
注: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填写相应求援专业。
表2.2 救灾防病药品器械的储备与使用情况
□初次报告 □进程报告( 次) □结案报告
报告单位: 填报日期:_______ 年___月___日
报告地区: 省 市 县
资料截至: 年 月 日 时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报告统计时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类别 | 规格 | 库存储备情况 | 使用情况 | ||||
现有 库存 | 期初 数量 | 期间进 货数 | 累计 | 期间下 发数 | 累计下发 数量 | ||
消杀灭药械: | |||||||
品名① | |||||||
…… | |||||||
疫苗: | |||||||
品名① | |||||||
…… | |||||||
诊断试剂: | |||||||
品名① | |||||||
…… | |||||||
常用防治药品 | |||||||
品名① | |||||||
…… | |||||||
防护用品 | |||||||
品名① | |||||||
…… |
注: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填写相应项目名称和规格。
表2.3 救灾防病经费的支持与使用情况
□初次报告 □进程报告( 次) □结案报告
报告单位: 填报日期:_______ 年___月___日
报告地区: 省 市 县
资料截至: 年 月 日 时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类别 | 合计 | 其中 | 支 出 | 节 余 | |||||
国 际 | 国家 | 省 级 | 地 级 | 县 级 | |||||
总计(万元) | |||||||||
其中:医疗救治 | |||||||||
卫生防疫 |
3.1 发病危险因素
报告单位: 填报日期:_______ 年___月___日
报告地区: 省 市 县
发生地区: 省 市 县
资料截至: 年 月 日 时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发病危险因素情况:
灾民居住环境
· 居住条件:安置点□ 人数 ,
露宿□ 人数 ,
帐篷□ 人数 ,
人畜混居□ 人数 ,
其他 人数 。
生活饮用水
· 非卫生饮用水覆盖人群 %
· 原因:
食品供应
· 非安全食品覆盖人群 %
· 原因::
粪便及生活垃圾处理
· 粪便无害化处理未覆盖人群 %
· 原因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未覆盖人群:
· 原因
媒介生物变化情况
· 鼠密度: 主要种类:
· 蚊密度: 主要种类:
· 蝇密度:
· 跳蚤:
· 蜱:
· 其它
计划免疫冷链运转情况是否正常:1是 2否
如否,原因是
有无生产、销售、储存有毒有害物质单位
如有,单位数: :主要毒物种类 、 、
其它危险因素(提交附件):
表3.2 灾区疫情情况
□初次报告 □进程报告( 次) □结案报告
报告单位: 填报日期:_______ 年___月___日
报告地区: 省 市 县
发生地区: 省 市 县
资料截至: 年 月 日 时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因灾致病情况报告:
病名 | 发病数 | 死亡数 | ||||||
期间发病 | 补报 | 订正 | 累计 | 期间死 亡 | 补报 | 订正 | 累计 | |
鼠疫 | ||||||||
霍乱 | ||||||||
甲肝 | ||||||||
戊肝 | ||||||||
痢疾 | ||||||||
伤寒等传染病 | ||||||||
…… | ||||||||
皮炎 | ||||||||
等其他非法定传 染病 染病 | ||||||||
…… | ||||||||
合计 |
突发事件报告:
事件性质 | 起数 | 发病人数 | 死亡人数 | 爆发原因 | 控制结果 |
传染病爆发疫情 | |||||
细菌性食物中毒 | |||||
化学性食物中毒 | |||||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 |||||
其他 |
表3.3 灾区医疗机构报告病、伤亡情况
□初次报告 □进程报告( 次) □结案报告
报告单位: 填报日期:_______ 年___月___日
报告地区: 省 市 县
受灾机构名称:
受灾机构所在地区: 省 市 县
资料截至: 年 月 日 时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门诊病人 | 住院病人 | ||||||||||
新 增 | 累 计 | 现症 | 治愈 | 病危 | 死亡 | 合 计 | |||||
新增 | 累计 | 新增 | 累计 | 新增 | 累计 | 新增 | 累计 | ||||
创伤(因灾) | |||||||||||
发热 | |||||||||||
腹泻 | |||||||||||
皮炎(疹) | |||||||||||
结膜炎 | |||||||||||
法定传染病 | |||||||||||
其他 | |||||||||||
合计 |
附件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报工作负责人员情况登记表
市(州)卫生局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职 务 | 工作单位、所属科( 室) | 电 话 | 手 机 | 传 真 | |
注:填报人员包括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报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