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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发热病人就诊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的通告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发热病人就诊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的通告


  为了更加有效地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控制疫情,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发热病人就诊及发热门诊设置调整如下:
  发热病人在没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发热病人经过预检分诊,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患者,首诊医疗机构负责送运到有发热门诊的医院进一步检查诊断。
  发热病人在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发热病人经过预检分诊,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患者,由预检分诊工作人员送到本院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查诊断。
  特此通告。
  附件:梧州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名单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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