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泉州市人民政府、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疫情期间泉州市稳外贸工作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疫情期间泉州市稳外贸工作的通知
(泉政文〔2020〕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稳外贸各项决策部署,降低国内外疫情对我市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现就政策性金融支持疫情期间泉州市稳外贸工作通知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泉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联合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共泉州市委常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洪自强,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副行长林育浩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规划合作处、公司客户二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金融监管局。 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双方分工
(一)泉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做好以下工作:
1.由市工信局、商务局负责推荐合作期间连续生产、市场竞争力较强的重点企业名单,摸清企业贷款需求,送交市金融监管局,并由市金融监管局汇总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推荐。
2.若企业暂时出现还本付息困难,泉州市人民政府应积极协调企业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3.财政部门可通过建立相应的风险补偿或奖励机制,以风险池、贴息、奖励等方式给予政策支持。
(二)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从支持泉州市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等文件精神,积极争取总行支持疫情防控和稳定实体经济有关政策,从贷款额度、利率、担保、期限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支持,主要措施有:
1.专项额度:设立泉州市重点企业应急资金专项贷款,额度100~150亿元人民币。
2.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3.33%。
3.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4.贷款担保:对经营情况正常、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采取免担保。
5.绿色通道:设立专门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在风险可控、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等流程。
(三)双方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及时沟通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安排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泉州市人民政府
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
2020年4月21日
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