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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2022年度市重大项目复工复产统筹平衡绿地林地指标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2022年度市重大项目复工复产统筹平衡绿地林地指标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绿容〔2022〕91号)


各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长兴岛管委会,张江科学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上海市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2022年度市重大项目复工复产统筹平衡绿地林地指标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

关于支持2022年度市重大项目复工复产统筹平衡绿地林地指标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上海市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全力支持2022年市级重大项目复工复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统筹平衡绿地、林地指标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 适用对象
  2022年度推进实施过程中涉及占用绿地、林地,经论证无法就近及时落实占补平衡的市级重大项目适用本办法。以后年度的市级重大项目如涉及占用绿地、林地,仍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二、审批管理
  1.2022年度市级重大项目应不断优化方案,尽量不占或少占绿地、林地,确需占用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组织开展绿地、林地占补平衡可行性研究,并同步编制树木、林木迁移方案和技术措施。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工作要求,原则上不得占用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有大树古树的公园绿地、规模林地。如涉及迁移砍伐树木的,应根据树种、规格和季节依法办理迁移或砍伐行政许可。
  2.经市绿化市容局审核,2022年度市级重大项目占用
  绿地、林地确无法实现就近及时占补平衡的,允许在后续年度统筹平衡。建设单位可签署占用绿林地占补平衡承诺书(主要包含2022年度项目基本情况、占用绿林地位置、占用绿林地规模、承诺完成补建时间、树木林木迁移方案和技术措施等),市绿化市容局及委托审批部门据此予以先期审批。2022年度市级重大工程每年建设标段占用的绿地、林地承诺补建时间不得晚于后续一年。
  3.建设单位可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占用绿林地审批
  指南》要求,通过“一网通办”门户网站实行网上申请、办理、证照发放和归档,也可以到我局“综合服务窗口”线下申请,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办结。   三、监督管理
  市、区绿化市容局按照进一步规范征占用绿林地行政许可监管相关要求实施批后监管,市级重大项目建设单位未按期履行承诺的,今后不再适用“占补承诺”机制。如涉及违法违规问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四、适用时间
  本实施办法由市绿化市容局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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