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北省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保障平稳运营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保障平稳运营工作的通知


各地方金融工作局(办),辖区各上市公司、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中国证监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省资本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各单位应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打贏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首要工作和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各单位应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应急工作小组,加强领导,全面动员,科学应对,细化措施,组织干部员工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证券期货服务保障工作。   二、保障业务稳定运行。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加强调度管理,确保关键岗位人员正常配备与到岗值守,保障开市期间客户服务、投资交易清算等基本中前台服务不间断。要优化服务方式,改进服务流程,引导投资者采取非现场方式进行交易,并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和相关服务。做好自身投资交易管理,客观、理性分析疫情对中国经济及资本市场的影响,树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依法合规开展投资交易活动。做好资金安排,防范流动性风险,加强盯市及各类风险控制指标监测,及时报告风险事项。   三、积极引导理性投资。各上市公司要从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出发,依法依规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投资者决策所需信息。要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持投资咨询电话畅通,耐心细致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引导投资者理性、客观看待疫情影响。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应通过网站、电话、微信、短信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政策引导和心理疏导,引导投资者理性对待资本市场波动,秉持价值投资理念,不信谣、不传谣,合理开展投资活动,避免误解和恐慌。   四、稳妥用好支持政策。要用好用活当前证券监管部门为湖北地区提供的相关资本市场优惠政策,在稳妥有序的前提下引导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用好信息披露监管调整事项、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设立绿色通道提高债券发行服务效率、股票质押可申请展期等特殊政策。各证券经营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主动做好沟通对接,充分发挥资本市场高效便捷的直接融资功能,降低疫情灾害影响。   五、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各上市公司应认真研判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大股东股权质押等方面的影响,并制定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应对预案。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应做好保障正常经营的应急工作预案,如交通管制下如何保障应急处置速度,极端情况下电力、网络等市政基础设施发生故障如何确保客户交易等。主要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应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对突发事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理。遇重大、紧急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鼓励省内上市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六、主动做好舆情应对。各单位应建立舆情监控机制,持续关注舆情动向,引导信息正面解读,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实负面舆情要及时应对。要按流程妥善处理媒体采访需求,积极通过媒体传播行业声音,传递正能量。   七、争取各方保障支持。各地方金融工作局(办)应主动关注经营机构的需求,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经营机构开展业务予以保障支持。要重点协调电力、电信等市政基础设施服务部门确保经营机构交易等核心系统运行和员工远程办公不受影响。要加强与上市公司的沟通对接,对因疫情导致流动性风险的上市公司与经营机构,协调相关金融机构予以融资支持,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各上市公司存在纾困等潜在需求的,应及时加强与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和其他市场化纾困基金的沟通联系。   八、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各上市公司、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要结合省政府防控疫情要求,做好员工防疫安排,努力为员工提供必要防疫用品。实行弹性工作制,灵活调整作息时间,采取轮换上班、错时上班、网络办公等方式,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要按照属地原则,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组织协调,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湖北省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2020年2月2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