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杭州市“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数字赋能线上审批服务远程办公的通告
- 制定机关: 杭州市“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 公布日期:2020.02.06
- 施行日期:2020.02.0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疫情防控
杭州市“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数字赋能线上审批服务远程办公的通告
全市企事业单位(组织)、广大市民群众:
返工、返岗、返学高峰节点即将来临,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在保障广大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同时,优质高效地保障企业和群众生产、工作、生活秩序,全市要加快推进数字赋能线上审批服务远程办公,各级各部门实行线上审批服务,并倡议各单位(组织)充分借助我市数字技术优势,以居家互联网办公或远程办公形式开展复工。具体事项如下:
一、实行线上审批服务
目前,我市各级各部门已畅通线上审批服务渠道,主要有投资项目事项(85项)、工程建设项目事项(9项)、不动产审批事项(33个)、商事登记事项(203个)、联办“一件事”(25个)、杭州办事APP事项(258个)、政务服务单个事项(3199个)等7类3812个“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以上事项均可实现外网申报、内网办理、快递送达。
办事企业、群众可通过互联网申报办理业务,PC端用户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平台”,手机用户可下载“浙里办”APP或“杭州办事”APP办理。通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或在搜索栏搜索相关服务,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在线申办。
二、提倡线上远程办公
(一)分类倡导
1.鼓励总部经济和营销服务类企业整体实行线上办公。
2.鼓励信息软件、研发设计等企业实行全流程或非核心业务的线上办公。
3.鼓励银行、证券、保险等生产性服务企业实行网上服务和办公。
4.鼓励生产制造、商贸服务等非必须现场操作的业务环节实行线上办公。
(二)倡导事项
1.鼓励企业利用阿里钉钉、电信、移动、联通等现有成熟平台,开展员工考勤、任务管理、审批管理、成果确认、视频会商办等事务的线上办公,开展员工在线沟通、在线项目任务协同、在线文档协同、在线视频会议、在线绩效管理、在线健康管理、在线业务流等线上办公工作模式。
2.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自身的网络业务系统,实行线上业务协同。
3.鼓励企业开发移动APP,实现生产调度、产品检测、营销管理、售后服务等个性化业务的移动办公。
4.鼓励企业“业务系统上云”,深化工业设计、仓储管理、物流配送、生产排程等业务的“云上部署”。
三、服务保障
1.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网上审批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落实专人及时响应办理。
2.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快梳理推荐一批优质线上服务产品和服务供应商,有力支持企业开展线上办公和业务系统云化。
3.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开展线上办公的企业和支撑平台(企业)的服务保障,优先安排资金支持企业线上办公系统应用。
4.各类服务机构要强化服务、快速响应,出台优惠措施,支持企业开展线上办公。
杭州市“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