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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开展异地阅卷及利用电话、网络办理诉讼业务的提示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开展异地阅卷及利用电话、网络办理诉讼业务的提示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措施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诉讼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疫情期间对外办理诉讼业务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1、即日起,各辩护人可以就近到当地检察院申请异地阅卷。
  2、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可以通过拨打各级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值班电话或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进行阅卷、辩护与代理预约、程序性查询等工作。
  3、请前来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大厅办理相关业务的人员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工作,体温异常的先行就诊。检察机关将配备防护、消毒用品和设备,及时对卷宗、设备、场所等作相应消毒处理。
  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预约电话:
  省院0871-64993711
  昆明0871-66057111
  昭通0870-2160292
  曲靖0874-3396103
  玉溪0877-2696165
  保山0875-3039839
  楚雄0878-3379775
  红河0873-3715040
  文山0876-2124326
  普洱0879-2311617
  版纳0691-2167410
  大理0872-2316944
  德宏0692-2212847
  丽江0888-5396015
  怒江0886-3565895
  迪庆0887-8289390
  临沧0883-3065266
  铁检0871-66127610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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