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产煤市应急管理局、各煤矿企业:
现将《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尚未复产复工的煤矿,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复工复产前的验收工作,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已经复工复产的煤矿,要继续开展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并认真落实广西煤监局、广西应急厅《关于印发〈广西开展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煤安监〔2020〕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一通三防”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0年2月5日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