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天津市塘沽区传染病医院级别变更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津劳社局函〔2008〕219号
- 公布日期:2008.06.02
- 施行日期:2008.06.0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传染病防治 疫情防控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天津市塘沽区传染病医院级别变更的通知
(津劳社局函〔2008〕219号)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接天津市塘沽区传染病医院《关于塘沽传染病医院等级变更的请示》(塘传〔2008〕29号),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依据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同意将塘沽区传染病医院核定为二级专科医院的批复》(津卫医函〔2007〕283号),同意将该院按照二级专科医院对待,并相应纳入医保支付管理。请按本通知做好经办工作。
二OO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