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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关于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做好全省文旅企业金融支持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关于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做好全省文旅企业金融支持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梅河口、公主岭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各市(州)中心支行、长春各县(市)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贯彻《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发〔2020〕4号),进一步落实涉文旅企业的相关金融政策,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强化对全省文旅企业的金融支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单独调配20亿元再贷款额度,下调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省文旅企业、文旅项目的金融信贷支持。
  全省有融资需求的文旅企业、重点项目,应积极对接吉林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吉林银行、亿联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根据需要争取信贷支持。
  (二)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创设“文旅企业票据再贴现直通车”,单独调配20亿元再贴现额度,优先支持文旅企业票据办理再贴现,原则上不对票据类型、单张票面金额设置限定条件,做到应办多办、应办快办。   二、实行贷款利率上限管理
  对金融机构借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文旅企业贷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其中,借用再贷款专用额度资金发放的文旅企业、文旅项目贷款利率不高于最近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如按2月20日一年期LPR4.05%的水平计算,即为4.55%,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借用再贷款存量额度资金发放的文旅企业、文旅项目贷款利率加点幅度不高于4个百分点(即6.5%)。
  全省有融资需求的文旅企业、重点项目,应积极对接吉林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用足用好国家金融支持的优惠利率政策。   三、明确金融支持范围
  金融支持的文旅企业类别主要包括: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旅游滑雪场、旅游商品和文创企业、动漫企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和示范基地、大型文旅企业集团等。
  金融支持的文旅建设项目类别主要包括: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化和旅游融合项目、优质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等;特别是冰雪和避暑休闲产业项目。   四、加大金融服务力度
  1.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将共同组织开展金融服务对接活动(时间另行通知),组织金融机构向文旅行业企业、文旅项目进行政策宣讲、推介金融产品,发挥“吉林省文旅产业投资联盟”平台作用,搭建银企沟通桥梁,促进银企双方合作,提升文旅企业金融服务获得感、满足感。
  2.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对文旅企业、文旅项目的金融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的方式,支持文旅企业战胜疫情影响。   五、其他事宜
  各市(州)文旅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协调省内各级人民银行,及时将政策传达给本地区文旅企业和项目,做好政策宣贯工作,并为文旅企业和项目做好指导和服务。同时,各市(州)文旅部门要结合省文旅厅《关于调度征集全省文旅企业融资需求情况的通知》要求,全面摸排企业的金融信贷需求,并提供本地区有融资需求的重点企业和项目名单(企业名称、项目简介、联系人、联系方式),于3月31日前一并报送至省文旅厅,省文旅厅将通过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推送给金融机构,强化金融支持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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