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经贸局防治非典型肺炎后勤保障预案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经贸局防治非典型肺炎后勤保障预案的通知
(东经贸〔2004〕13号)


局有关科室、各镇(区)经贸办:
  现把《东莞市经贸局防治非典型肺炎后勤保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旦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马上启动该预案。
  附件: 东莞市经贸局防治非典型肺炎后勤保障预案
  二OO四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
  东莞市经贸局防治非典型肺炎后勤保障预案

  为了更好地防治非典,保障物资储备和后勤供应,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的通知》(东卫〔2003〕332号),特制订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经贸局作为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成员单位,成立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非典型肺炎预防应急和后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桂明(市经贸局局长)
  副组长:莫镇波(市经贸局副局长)
  梁经昌(市经贸局副局长)
  成 员:廖汝林(办公室主任)
  张劲帆(工业科科长)
  刘锦棠(流通科科长)
  刘广林(市场管理科科长)
  卢伟祺(交通能源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流通科),负责本局非典防治的日常工作,承办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由莫镇波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和分工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由我局的办公室、流通科、市场管理科、工业科、交通能源科五个科室共同承担非典型肺炎预防应急和后勤保障工作,并明确职责分工,做到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防治非典期间,五个科室的主要职责如下:
  办公室:及时传达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的通知、要求及有关会议和文件决定事项。负责做好与指挥部、有关职能部门及各镇(区)的联系、沟通和服务工作。督促各镇(区)经贸办成立专门机构,协助做好防治非典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防治非典工作信息的综合、整理和上报工作。
  工业科:负责防治非典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的组织生产、储备和供给工作。指导和帮助医疗器械及用品生产企业优先安排非典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和储备充足,能够及时供应。协同市发展计划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做好医疗器械及药品用品的储备和供给工作。
  流通科:负责做好与市民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盐、糖、蔬菜、肉、蛋等生活必需品,急需药品,消毒药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动态、供需监测与分析,及时做好防治非典预案。组织紧急物资储备,保证物资供应,满足消费需求。协同市卫生局、市发展计划局等职能部门和市供销社、市盐业总公司、市食品公司、市东糖集团以及其他商品流通企业(批发市场、综合性购物场所),并督促各镇(区)经贸办做好市场保障和供给等工作。
  市场管理科:负责督促各镇(区)加强市场的监督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市场,稳定物价。协同市卫生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等职能部门以及市盐业总公司做好防治非典用品市场的整顿,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等工作。
  交通能源科:负责组织调运,协同市交通局等职能部门做好防非典物资的运输工作,保证各种防治非典的紧急物资调度和供应的运输畅通。协同供电分公司,保障电力运行和防治非典物资生产企业的电力供应。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协调高效。我局相关职能科室和各镇(区)经贸办要结合自身的职责分工,细分任务,不推诿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加强配合,主动协作,及时沟通,快速处理,指导、监督防治非典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障后勤供应。
  (二)加强监测调查,保证市场物资供应。要提前介入生活必需品和医药器械及用品的生产和市场供应。协同市发展计划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和市供销社、市盐业总公司、市医药总公司、市食品公司、市东糖集团、大型商品流通企业(批发市场、综合性购物场所)做好医药防护、医疗器械、消毒用品、粮、油、肉、蛋、菜、副食品、生活日用品的储备和供应(可供应物资的相关企业名单及情况详见附件2、3、4、5),确保紧急物资不脱销、不断档、保质量,后勤资源渠道畅通。相关职能科室要提前加强与我市医药器械及用品生产企业的沟通,保持情况通报,督促指导其完善快速反应能力,一旦发生疫情能立即组织生产,供应市场。要做好市场商品供求监测,相关职能科室要密切关注各类重点商品、重点市场的供求、价格变动走向,及时掌握情况,发现异常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强化市场监管,保持市场物价稳定。协同市物价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与防治非典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口罩、消毒用品和粮、油、盐、糖、蔬菜、肉、蛋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物价监管,强化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各镇(区)经贸办要注重巡查重要商品的供应和价格,如发现问题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市物价局反映。对利用防治非典的名义,囤积居奇以及别有用心、谣言惑众、扰乱市场秩序、影响非典防治工作的开展和破坏社会稳定的不法分子,要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和惩处,决不能出现哄抬价格和抢购现象。
  (四)保证紧急物资的质量,确保安全。防治非典商品不同于一般消费品,必须保证质量安全。生活必需品和医疗器械、药品及用品等后勤保障物资要确保从主渠道进货,协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严把进货质量关,切实保证质量。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要按照全市防治非典相关规定,追究企业和门店负责人的责任。
  (五)指导企业制定防治非典预案。各镇(区)经贸办要指导和帮助所在镇区的工商企业,根据卫生部门的要求,认真制定本企业应对和防治非典的预案,一旦发生疫情,确保各项工作责任人的到位和沟通渠道的畅通。
  (六)各镇(区)经贸办要相应成立非典防治协调小组,并于2月底前把小组名单上报市经贸局流通科。同时各协调小组要加强对后勤物资供应的市场动态监测(详见附件1),真正落实防治非典工作,一旦发生疫情或遇紧急情况,马上启动该预案,即时上报有关情况。联系人:萧爱莲,联系电话:2244255,手机:13790581981,传真:2217628,E-MAIL:dgetb-ltk@dg.gov.cn 。
  附件:1.镇(区)商品市场价格变化周监测表(略)
  2.防治非典医药用品企业生产、储备和供应情况表(略)
  3.东莞市防治非典医疗用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情况表(略)
  4.防治非典重要物资生产及供应企业单位名单(略)
  5.各镇(区)防治非典指定供应企业(日常用品)名单(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