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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及上级法院有关部署要求,即日起,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接待场所暂停来访接待,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暂停接待期间,群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向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个人诉求或意见建议。

  一、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方式。请登录“山东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点击“网上申诉”模块,提出申诉或信访事项。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入口一:进入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 //zzzy.sdcourt.gov.cn/,点击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登录即可。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入口二:http://lsfwpt.sdcourt.gov.cn:7865/dzssfwl/lawyer/login.jspx。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提供山东省网上立案、诉讼查询、网上申诉等综合网上诉讼服务。   二、电话方式。请拨打值班电话8681040(节假日)或0632-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或咨询相关业务问题,提出申诉或信访事项,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工服务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邮递方式。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1959号,邮政编码:277800。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办理好人民群众反映的涉诉信访事项,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采取必要疫情防控措施由此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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