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各省管公立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现就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3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我省医疗服务价格A类项目管理,并明确了医保支付政策。项目使用的相关试剂作为除外内容,医疗机构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由财政补助资金采购或慈善捐赠的试剂不得收费。 本通知执行后,医疗机构开展上述相关检测不得按现行同类别其他项目收费。 上述规定为临时价格措施,疫情应对结束后立即取消,有必要常规开展的,按照规定程序申报。
本通知自2020年4月15日起执行。各级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及时更新医保信息系统和医院管理系统,尽快做好各方面的衔接工作。
附件:河南省临时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020年4月10日
附件
河南省临时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财务分类代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 | 说明 | 项目类别 | 医保支付类别 | 备注 | |||
省级(三甲/非三甲) | 市级 | 县级 | ||||||||||
H | LS250403105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 含ORF1ab基因、N基因和E基因 | 核酸检测试剂 | 次 | 65 | 65 | 65 | 由财政补助资金采购或慈善捐赠的试剂不得收费 | A类 | 甲类 | 限支付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的确诊或疑似患者 |
LS250403106 | 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测定 | |||||||||||
H | LS2504031061 | 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测定 | 胶体金法 | 抗体检测试剂 | 次 | 5 | 5 | 5 | 由财政补助资金采购或慈善捐赠的试剂不得收费 | A类 | 甲类 | 限支付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的确诊或疑似患者 |
H | LS2504031062 | 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测定 | 含IgG、IgM抗体。化学发光法 | 抗体检测试剂 | 次 | 25 | 25 | 25 | 由财政补助资金采购或慈善捐赠的试剂不得收费 | A类 | 甲类 | 限支付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的确诊或疑似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