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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本局各处、金融服务中心:
  由于近期多地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并向其他地区持续外溢,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国内多地已调整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为进一步科学有效做好我局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最新部署安排以及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应对近期国内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十严格”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6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服从配合单位和社区防控工作,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严防疫情反弹。   二、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在疫情防控期间,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出入工作生活场所、户外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坚持“亮码”出行。并做好自我体温监测、有发热等不适及时就医的卫生健康行为,做好办公室日常清洁消毒。   三、严格加强外出管理,落实离邕报备制度。尽量减少跨省区人员流动,非必要不离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地区所在区域。确属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离邕离桂的,需事前办理离邕报备手续报分管领导审批,处室主要负责人需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并向综合处备案后方可离邕离桂,出行要充分利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试运行)“各地疫情风险查询”等相关媒体小程序,了解目的地、沿途地区等风险等级情况,做好外出个人防护,减少外出感染风险。返邕后需及时向社区报告,说明活动轨迹及接触人员情况。   四、要持续做好日常监测。请各处组织在岗人员每日检测体温并做好记录,并对外来访客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如出现体温异常情况或有可疑接触情况请及时报告综合处。
综合处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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